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通讯员尹晓宁报道)6月4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通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和五起典型案例。
近年来,全市法院积极推进集中审理、巡回审判、多元治理、专家咨询、跨区域合作、内部协调六项改革为主体的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改革,覆盖全市的环境资源新型审判体制基本形成。同时,运用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改革成果,引导全社会形成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2020年以来,中院审结涉疫情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案件2件,系全省第二、三件涉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案件。全市法院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3件,让违法者既承担刑事责任,又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环境公共利益,同时将环境保护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相结合,平衡好服务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土地资源的刑事犯罪,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去年以来,依法审理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乱砍滥伐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30件,依法收取环境污染治理费、环境损害费、罚金共计1225.3万元。加强环境资源行政审判工作,审结涉及环境资源行政处罚行政案件172件,审查涉及环境资源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91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强化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共治。审理环境污染、资源利用、土地权属、农业渔业等案件1002件,促进环境改善和资源合理利用。其中,审结涉及黄河河道疏通案件17件,根据不同情况依法解除承包合同,清除黄河河道内树木作物,妥善化解相关纠纷,保障母亲河畅通无阻。
全市法院认真落实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坚持高标准打造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机制。中院在环境资源专业审判团队的基础上,于2020年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与研究室合署办公,为全面开展环境资源审判提供了机构和组织保障。基层法院陆续设立了环资审判团队,并加挂了环境资源审判庭或环境资源审判法庭的牌子,实现“三合一”或者“二合一”集中审理。目前,全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团队)共有员额法官23人、法官助理21人、书记员23人。积极推动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和司法修复基地建设,全市法院在打渔张黄河森林公园、马谷山地质遗迹、鹤伴山森林公园等地设立8个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和8个司法修复基地,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就地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强化“惩治、教育、修复”一体化建设。现已巡回开庭审理案件8件。出台《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工作办法》,邀请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山东大学等高校学者和市直有关部门技术专家13人,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2家试点法院也陆续建立,就审判中的专业问题向专家学者咨询,适应环境资源审判专业性强的要求,着力提高专业审判能力。同时,市中院指导沿黄5家基层法院签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审执协作、信息共享、要案会商,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区域间协调联动。市县两级法院全部出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做好环境资源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衔接,形成环境资源审判整体合力。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同步扩大环境资源审判改革成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裁判规则研究,承担最高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土地资源案件裁判规则撰写任务,提高环境资源审判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审判能力。二是加强理论研究。积极参加上级法院和法学会组织的法官沙龙和环境资源审判论坛。三是注重典型案例培树。加强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培树,注重选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向社会公开。四是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改革、审理重大典型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