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通讯员孟德峰报道)近日,无棣县村民杨某等人为无棣县检察院送来一面锦旗,感谢该院发放给亲属杨玉某国家司法救助金。
2019年8月22日,吴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与杨玉某驾驶的普通客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杨玉某严重受伤,吴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杨玉某先后在无棣县医院、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救治,最终造成高位截瘫,生活不能自理,长期需要其妻子照顾。杨玉某治疗花费了20余万元,并欠下了一大笔债务,后续治疗还需要高额的治疗费。
2020年,杨玉某被无棣县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肢体壹级残疾,同年被西小王镇政府民政部门纳入低保,享受低保政策。杨玉某家庭收入主要依靠农业种植,经济收入微薄,家庭生活困难。为此,杨某等人来无棣县检察院进行上访。
无棣县检察院干警经过实地调查了解,杨玉某系吴某交通事故案被害人,因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根据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文件,以及《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杨玉某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予以救助。
无棣县检察院干警向杨某等人宣读并送达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制作了答复笔录,杨某等人同意息诉罢访,向该院递交了息诉罢访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