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发挥财政资金激励作用,引导全省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日前,山东出台支持实施高水平技术改造财政政策。
根据政策,企业在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等项目过程中产生的设备、知识产权及科技成果等的购置费用,省级财政按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单户企业最高500万元支持。
支持具有引领性的重大技术改造。企业新上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省级重大工业技改项目竣工投产后,省级财政按银行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5%给予支持,最高达2000万元。
同时,对企业实施的上述两类技术改造项目,优先采取股权投资方式予以支持,并对“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A类的企业上浮奖励标准,最高可上浮20%。
(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