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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聚焦重点攻坚突破
——就全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访市纪委监委负责人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
  2月25日,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助推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对全市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近日,就该项工作开展的背景、初衷、整治重点、工作部署等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
  3月初至6月底,集中开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助推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
  问:请问工作方案出台的出发点是什么,专项行动的任务有哪些?
  答:为认真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两会”和全市重点工作攻坚突破大会部署要求,全力保障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和市“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市纪委监委机关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立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定位,决定2021年3月初至6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4个月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助推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紧盯企业和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突出问题,瞄准靶心、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着力破解滋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破坏营商环境的深层次问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专项行动整治涵盖工作作风、政务服务、执法监管、便利化改革等5个方面24项内容
  问:这次专项行动整治重点有哪些?
  答: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成长发展的土壤,是一个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为充分打通堵点,破解痛点,护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市纪委监委及时梳理了涵盖工作作风、政务服务、执法监管、便利化改革等5个方面的24项内容,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
  在工作作风方面,重点整治:1.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部署领导不力、分工不明、责任不清、落实不力;新官不理旧账,协议不履行、承诺不兑现。2.对待企业只考虑本部门利益甚至自身利益,不给好处卡、推、拖,给了好处乱办事。3.对企业和群众故意刁难,阻碍经济发展,破坏营商环境。4.办事拖拉、工作敷衍塞责,该服务的不服务,该协调的不协调,应当立即办理而不办理,应当当场解决而不解决,可以提前办完却故意卡着最后时限办理。5.“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办理事项“推拖绕”“中梗阻”,回避问题和矛盾,上推下卸责任。
  在政务服务方面,重点整治:1.入驻或授权事项不到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不按“应进必进”要求入驻,窗口业务人员不固定,授权不充分。2.审批环节多、时限长、效率低,擅自设立审批事项,增加受理条件、增设办理环节。3.办理程序不公开,对承担的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资料要求、办理时限、承办人、负责人、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等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不清晰。4.违法设置或变相设置限制性条款,为企业平等进入市场设置不合理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限制公平竞争。5.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推送不精准不及时,政策不透明,对管理服务对象提出的政策咨询,不能明确予以答复。
  在执法监管方面,重点整治:1.对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监管不严、包庇护短、隐瞒不报、有责不追。2.监管部门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处罚,办“关系案”“人情案”。3.在服务企业中刁难检查对象,借机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索贿受贿、违规占用企业财物、接受利益输送等。4.中介服务管理不规范,存在指定中介机构、评估机构承揽业务,涉批中介服务差、收费乱、搞垄断等问题。5.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滥用职权,侵害企业合法权益。6.利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和罚款标准,借机牟利,擅自设立收费和罚款项目、扩大收费和罚款范围,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对收费、罚款事项不开具正式票据。7.招投标过程中违规设置或变相设置限制性条款,造成限制、排斥竞争主体,影响公平竞争。
  在便利化改革方面,重点整治:1.推进“一窗受理”服务不力,让企业和群众多头跑、重复跑,要求提供“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2.“一次办好”改革不深入,便民自助区功能不完善,未能提供帮办、代办等服务措施。3.推进“一网通办”不力,政务服务事项不能真正实现全程网办。4.不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把应办事项转给他人又未跟踪落实。5.不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和容缺受理制,致使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为一件事多跑腿。6.数据不共享、不跑路,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推进不力。7.流程不优化、材料不精简、时限不压缩,导致企业和群众办事繁琐、办结时限较长。
  此外,专项行动还将重点整治其他损害营商环境行为。
  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的方式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问责惩戒效应,敢于动真碰硬
  问: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市纪委监委将采取哪些工作措施?
  答: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的方式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问责惩戒效应,敢于动真碰硬,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贡献纪检监察力量。
  一是开展专项察访。市纪委监委将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深入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单位,围绕政策落实、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等情况,紧盯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层层“甩锅”等整治重点问题,开展明察暗访。
  二是继续落实委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制度。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2家代表性企业,定期深入企业调研走访,围绕减税降费、项目审批等环节,与企业家深度访谈,零距离了解企业诉求,进一步挖掘问题线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改进工作。与市政府办公室(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协作,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了解相关部门服务企业和群众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是加强巡察监督。坚持政治监督定位,紧盯被巡察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情况,着力发现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等突出问题。所发现问题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反馈,督促整改。
  四是强化线索督办。对受理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举报收件即办,重点问题线索挂牌督办;及时筛选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的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统一进行转办督办。
  五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线索具体的问题直查快办,对查实的问题坚决纠正、问责到人,特别是对问题多发频发、影响恶劣的地方和单位开展“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典型案件全市公开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
  六是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比对筛查手段,精准发现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进一步发挥大数据监督作用。
  七是健全完善制度。做好查办破坏营商环境案件“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总结,深入剖析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的规律,查找体制、机制、管理、监督中的弱项、短板,下达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改进工作,建立完善制度,堵塞监管漏洞。
  把营商环境整治作为全局性和长期性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统筹安排部署
  问:为加大对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整治力度,充分释放专项行动的整治效果,市纪委监委将如何安排部署,凝聚强大的工作合力?
  答:为有效提升监督质效,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各市属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以及委机关内部单位责任,凝聚强大工作合力。
  《工作方案》要求把营商环境整治作为全局性和长期性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统筹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工作方案或办法,明确具体任务、工作目标和推进措施,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勤于监督、善于执纪、敢于执法、严于问责,切实推动营商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精准把握政策,对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大胆容错纠错,旗帜鲜明为干事创业者主持公道,撑腰鼓劲。
  此外,市纪委监委还将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围绕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在媒体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广泛征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组织开展专题访谈活动,进一步促进政商关系在依法依规、界限分明、公开透明轨道上良性互动。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助推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没有休止符的系统性工程。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正风肃纪,以一抓到底的狠劲、一以贯之的韧劲、一鼓作气的拼劲,在难题面前敢开拓,在风险面前敢担当,全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营商环境,为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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