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滨州市委巡察综合运用常规巡察、巡察“回头看”、专项巡察、提级交叉巡察等方式,对33个市直单位、6个市级重点项目、5个乡镇(街道)及所辖村级党组织、5个公安分局、4个县级财金集团开展政治巡察,发现重点突出问题1922个。
突出政治监督,推进“四个监督”贯通融合
市县巡察是党的巡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本质是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
2020年12月,市纪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有关监督室、派驻组落实日常监督责任、督促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并要求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商机制,认真评估完成情况,持续抓实巡察整改。这是推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深化贯通融合的具体体现。
滨州市委巡察牢牢把握政治监督定位,把推进市县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委巡察工作开展三年以来,着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持续完善制度体系,不断聚焦监督重点,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压实压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市委第八轮巡察期间,按照加强“四个监督”贯通融合机制要求,各监督检查室选派业务骨干充实到巡察组参加对联系单位的巡察工作,并严格要求驻组时间不少于10天,巡纪深度衔接、精准会商,有效提高了发现问题线索质量,不断推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和派驻监督在人员抽调、信息互通、快查快办、问题整改等方面全流程深化贯通、有机融合。
完善巡察联动,有效放大监督效应
市委巡察始终树立“一盘棋”思想,一体推进市县、市直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强大监督合力。去年,巡察机构积极与组织、宣传部门协调联合,共对33个市直单位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组织部门出台与巡察、审计机关沟通和结果运用办法,将巡察结果融入考评、干部、党建、人才等日常组织工作全过程;宣传部门建立意识形态专项检查人才库,夯实监督工作基础,放大政治监督效应。
为进一步强化多方监督,市委巡察机构和相关单位协同合作,于2020年4月出台《关于加强巡察与审计工作联动配合的办法》,建立“巡审联动”机制。巡察组在巡察某单位期间,发现某分管负责人存在中午饮酒、玩彩票等问题,审计组围绕其分管的工程项目账务调查后发现,该负责人在分管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存在违规招标以及用公款购买亲属所在银行的理财产品等行为,实现了精准发现问题,目前该线索已移交办理。
巡察组按照“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联动、优势互补,深度融合、效应叠加”原则,采取巡审同步、先审后巡、先巡后审和抽调编组等方式,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开展联动监督,将巡察监督权威性优势、审计监督专业性优势相结合,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联动监督格局,实现巡察工作和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委第七轮巡察期间,巡察组与审计组在人员力量、信息共享、问题会商等方面沟通协作、同步跟进,深挖国有企业领域存在的系统性、深层次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形成13个高质量专题报告。
精准聚焦问题,推动巡察向基层延伸
巡察与巡视一脉相承,又有鲜明的基层特征。市委巡察立足中心大局,聚焦党的领导、职能发挥和作风建设进行重点监督,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2020年2月,市县两级巡察机构聚焦“三农”、脱贫攻坚等领域同步开展巡察,市委巡察组与县(市区)巡察组建立双向沟通机制,对系统性问题共同分析研判、查找原因、定性定责,通过以下看上、以上看下、上下比对,发现和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切的民生热点问题。发挥联系群众桥梁纽带作用,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和密切关注的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10月,市委开展部署第八轮巡察,针对上轮巡察市财金集团发现的行业性问题,将4个县(市区)的财金集团纳入提级交叉巡察范围;对市公安局开展常规巡察的同时,同步安排对5个公安分局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对4个乡镇街道及所辖村级党组织开展提级交叉巡察,通过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深入挖掘深层次、系统性突出问题。
12月30日,按照全省对供销合作社系统巡视巡察联动部署,市纪委、市委巡察机构联合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处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期的市供销社开展监督检查;派出1个专项督导组,对正在巡察沾化区供销社的巡察组现场督促指导;从县(市区)整建制抽调组建6个市委授权巡察组,对6个县(市区)供销社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回头看”,并选派市委巡察机构骨干担任授权副组长。目前,巡视巡察联动工作已近尾声。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去年以来,市委巡察坚持政治监督定位,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书记工程”的重要抓手,积极打造了“压责”“督责”“述责”“追责”环环相扣的监督闭环,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真整改、改到位、出实效,全力做好政治巡察“后半篇文章”。同时,注重标本兼治,编印《应警应戒》,部署开展巡察发现共性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工作,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从主责主业中反思检讨自身问题,从监督管理、选人用人、体制机制等方面找原因、立规矩、补短板、扎笼子,并在制度层面加以规范。深入剖析村级巡察发现的“微腐败”等问题,由市委办、市府办出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意见》,以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推进乡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市委前七轮巡察共巡察129个部门单位,发现问题3872个,整改完成3758个,移交线索497条,立案96人,处分8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