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渤海海关干部的南下
“山东干部南下”是一个特殊的历史名词,代表着诞生于人民解放战争烽火硝烟中的一个杰出的英雄群体。渤海海关南下干部就是这个英雄群体中的一部分。
4.1山东干部南下概述
据现有史料考证,解放战争期间至少有9个批次的干部从山东出发南下,总数接近5万人。如果将解放战争期间归山东党政机关领导的苏北、豫北、冀鲁边、津南等地外省籍南下干部都统计在内,将从华东和中原野战军转业充实到地方的山东籍部队干部也统计在内,那就接近10万人。这还不包括从地方升级为主力,且一直从事部队工作的山东南下军队干部,没有包括从周边战略区南下,原籍是山东的地方干部和部队干部,如抗战胜利后7万名山东子弟兵和6000名地方干部挺进东北,其中相当一部分干部又应召南下,若将这些都计算在内,广义上山东籍南下干部将达10余万人。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1948年底至1949年初的“南下”动员。
1948年,解放战争进入第3个年头,敌我双方军事力量对比发生根本性变化。同年9月,华东野战军首先发动济南战役,攻克山东省会,揭开人民解放战争战略决战的序幕。随着辽沈、淮海和平津三大战役的胜利结束,国民党主力部队基本上被消灭,其统治的政治中心南京、经济中心上海及武汉等地,都已处于人民解放军的直接威胁之下,渡江战役即将展开,全国形势进入革命胜利的前夜。
1948年10月,中共中央做出《关于准备夺取全国政权所需要的全部干部的决议》,决定从华北、华东、东北、西北和中原五大老解放区抽调5.3万名干部,到新解放区建立机构,接管开展工作。为此,中央要求华东局准备1.5万名干部随军南下(后来实际南下干部数量远超于此)。为完成接管南方和“将革命进行到底”的战略任务,并鉴于华中干部十分缺乏的实际,华东局决定所需干部完全由山东负责选派调出,这些干部就是通常所称的“山东南下干部”。
解放战争时期至新中国成立初期,山东的行政区划变动频繁。1948年年底山东干部南下时,山东省所辖地域分别隶属中共中央华北局和华东局。大体以津浦铁路为界,津浦路以西为华北局所辖的冀鲁豫区、冀南区;津浦路以东为华东局所辖的渤海区、胶东区、鲁中南区等。
1948年12月至1949年2月底,华东局仅从山东部分解放区就组织了22968名干部南下,华北局也在鲁西、鲁西南、湖西(抗日战争时期至1953年于鲁、豫、苏、皖四省交界处存在的一个行政区,因处于微山湖以西而得名湖西专区)等今属山东的部分地区组织了6000多名干部南下。这些干部南下后,足迹遍布祖国的东南、中南、西南各省,他们承担了南方新区很多地方的接管、建政、征粮、剿匪、恢复生产、土改和社会主义改造工作。期间,渤海区近6000名干部随军南下,占全国南下干部总数的九分之一,是山东全部南下干部的三分之一。按照华东军区司令部、政治部指示,南下干部着军装,实行军队编制,家属也都享受军属待遇。
有关史料显示,山东南下干部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根据将来全面接管需要选派的地方政权干部,以纵队、支队、大队、中队为单位,整建制接管苏、浙、沪地区的各级政权,如一个中队就是一个县委班子,指导员就是接管后的县委书记,中队长就是县长;二是根据特殊需要抽调的专业干部,如为接管上海财经系统等专门组建的“青州总队”。
4.2渤海海关南下干部概述
1949年2月前后,根据华东局指令,华东财办工商部对渤海海关、渤海进出口管理局、渤海贸易公司等华东财委所属部门进行整建制撤并整编。渤海海关时有干部115人(一说为113人),除32人留羊角沟海关事务所和下洼分所、5人转业外,其余78人(一说为81人)成建制南下,参加解放战争,接管新解放的杭、浙、瓯海关(即杭州、宁波、温州海关),并部分参与江海关(即上海海关)接管工作。这一时期,来自渤海、滨海、胶东的海关干部共500余名,其中渤海海关南下干部数量约占整个山东解放区海关南下干部总数的六分之一。接下来,讨论涉及渤海海关南下干部的2个主要番号队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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