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渤海海关设立的始末
渤海海关是山东解放区海关之一,是华东局财经办事处工商部、山东人民民主政府领导下的部门,是设在解放区海港、解放区与敌占区交界地、统辖整个渤海区海关事务且集诸多职能于一身的进出口贸易行政管理机关。渤海海关从设立到撤并整编,经历了多个历史阶段。
3.1渤海海关的形成与演变
1937年抗战爆发后,渤海区东看威烟,南接济徐,北联京津、大连,成为华东战场的战略枢纽。地处北部沿海的埕口、下洼、郭家局子、套尔河(亦作套儿河、桃儿河、桃尔河、淘尔河)、羊角沟等码头,长期以来与东北大连,华北天津、北塘,胶东龙口、烟台等地海上联系广泛,商船来往密集,是这一时期渤海区的主要通商口岸,是区内粮、棉、食盐、海产品及其他战略物资的集散地。
3.1.1抗日战争胜利前——贸易税卡和工商事务所时期
抗战胜利前,渤海区的进出口贸易先是由冀鲁边区和清河区的税贸局、公营商店及设在交通要道和海口的税卡互相配合、分工管理;后各地成立工商管理局,由设在口岸上的工商事务所、商店管理。其发展演变过程概要如下:
1942年2月,中共清河区在沾化县郭家局子设立滨海税务总局,并在套尔河口至八大组沿海一线设置贸易河口和税卡,对清河区进出口物资进行征税和统一管理。
1942年11月,为加强区内税务工作和贸易工作的相互配合,更有利于开展对敌经济斗争,清河行署税务局、贸易局合并成立清河区税务贸易管理局。
1943年11月,清河行署工商管理总局成立,在边境口岸或重要市镇设立工商事务所、检查站等机构,独立自主行使监管进出境货物、征收关税、查缉走私等海关事权。
1944年1月,冀鲁边区、清河区合并为渤海区。同年3月,清河行署工商管理总局、冀鲁边区部分工商机构合并成立渤海区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945年8月改“渤海区工商管理局”),主要负责根据地的货币、税收、贸易、专卖、盐务及军需民用物资的经营与管理,是渤海区党委的经济工作部门,是根据地实施工商行政管理和领导抗日军民对敌经济斗争的总机关。渤海区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机关驻在今滨州市惠民县,以下在各专署设分局,分局下设县局,县局下设工商事务所,所下设检查站。它们的设置和职责行使,为解放区海关的建立积累了宝贵经验。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