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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27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7次主任会议
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滨州举行,会期一天
文章字数:748
  本报讯(记者 荆常忠通讯员孙瑜报道)8月26日下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7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滨州举行,会期一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俊昀主持会议,副主任郝吉虎、王庆霞,秘书长刘卫忠出席会议。
  会议建议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表决《滨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审议《滨州市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这个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滨州市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并作出相应决议,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滨州市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暨滨州市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这个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这个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系统办理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人事任免事项;书面印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其他事项。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各位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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