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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实现工伤医疗费省内异地直接结算
破解“垫资”“跑腿”难题




  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讯(通讯员张惠忠王丽囡顾雪晶报道)近日,参保地位于山东省东营市胜利油田的工伤职工牟先生来到滨州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直接在结算窗口进行费用报销,金额为1.4万元,这是我市第一笔工伤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
  随着异地居住、异地工作、异地安置人口的大量增加,“异地就医结算”作为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民生工程,连续多年写入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山东省人社部门高度重视,于2024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工伤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滨州市通过加强业务培训、调试信息系统、统一经办规程、省市县三级联动积极推行该政策落地。
  根据山东省《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已完成工伤认定、工伤康复确认或异地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的以下两类人员,可进行工伤异地就医申请。一是异地长期居住或工作的工伤职工:主要是长期居住或工作在统筹地区以外,并符合参保地异地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资格的工伤职工;二是异地转诊转院的工伤职工:主要是因参保地医疗和康复协议机构限于技术和设备等不能诊治、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限于条件等无法配置,并符合参保地转诊转院资格的工伤职工。
  “在新政策出台前,工伤职工异地就医需要职工或企业先行垫付,再拿着发票回参保地报销,周期比较长,经济负担比较重。滨州市选取了结算量大的滨州市人民医院作为滨州市工伤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首批试点医院。在市人民医院的配合下,我们对异地就医结算功能进行了反复测试。根据测试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系统优化,不断调整完善,如期实现上线运行。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市人民医院的合作,持续优化系统功能和就医流程,提升工伤保险经办效能,方便职工异地就医。”滨州市社保中心工伤待遇核定科工作人员说。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4家协议机构实施直接结算政策,随着该政策的不断推进,将为广大工伤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异地就医服务,进一步提升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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