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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亮点纷呈
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环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711件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罗军通讯员尹晓宁报道)6月4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去年以来滨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据悉,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环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711件。何某渤海湾非法采砂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滨州法院环资审判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简报》刊发推广。中院环资庭获评全省法院“齐鲁天平先锋岗”,支部品牌“河海间”获评全市优秀机关党建品牌。
  坚持绿色司法,在提升审判品质上聚焦发力
  强审判主业,以严格公正司法助力生态系统保护、人居环境改善和环境污染治理。依法审结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44件,其中15件污染环境案既判决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又判决其承担环境修复费用。坚持绿色原则,审理农业渔业、土地承包经营等民事案件510件。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审结环资行政案件66件。
  强办案质效。滨州法院在全省环资技能竞赛中斩获十个奖项,数量全省第一,中院获“优秀组织奖”。全市环资案件调解率21.55%,位居全省第二。强化诉中释法说理,探索判后交叉答疑,严把案件质量关,提升群众满意度。张某广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等3篇案例入选全国法院案例库。
  强品牌建设。坚持党建引领,结合环资特色,打造品牌矩阵。中院“河海间”、开发区法院“法护青绿”、博兴法院“法绘锦绣”、无棣法院“山青海蓝”、滨城区法院“法正清”等“党建+环资”品牌集聚成势、融合发展。参加“服务大局鲁法行”暨“法润滨州”特色司法品牌推介会,讲好新时代环资审判故事。
  突出目标导向,在深化环资改革上聚焦发力
  创建环资审判专业陪审机制。在全省率先组建具有环境资源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队伍。与市县两级司法局分头对接,协调环保、农业等部门及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积极推荐,选任专业陪审员78名,专业背景涵盖山水林田动植物等各门类,范围实现两级法院全覆盖。辖区法院全部建立专业陪审员名单库,并根据案件类型、专业背景实行分类管理、随机抽取。
  不断拓展巡回审判成果。把庭审开到公园、绿地、河边,邀请代表、委员及当地群众观摩旁听,依托已建成的黄河水利风景区、打渔张黄河森林公园等10个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和10个司法修复基地,推行现场办案、就地审判,目前已巡回开庭23次,一体实现“预防、惩治、教育”。
  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将打击犯罪与修复环境相结合,将环境修复纳入量刑情节充分考量,探索生态损害赔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积极适用异地修复、补植复绿、巡山护林、增殖放流等替代性环境修复方式,实质修复受损害的生态环境。与环境保护、林业水利、乡镇街道等部门联合推进“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模式,不给生态“打白条”。
  强化协同共治,在推进府院联动上聚焦发力
  加强司法行政衔接。推进同堂培训,中院与市检察院、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联合开展全市湿地保护同堂培训,并围绕加强部门联动交流意见,共护滨州“大美湿地”。
  深度参与社会治理。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苗头性、多发性、普遍性问题,发出司法建议16份,涉及规范土地经营流转、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等12个领域,帮助相关部门提升法治意识、强化行政管理、规范办事程序,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
  广泛开展普法活动。将普法宣传与司法公开、以案释法相结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70人次,做到普法与科普相统一。将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相结合,推进环资普法进集市、进乡村、进保护区,举行普法活动22次,覆盖1400余人次。参与“法护黄河,青春有我”青少年生态文明普法实践活动,培育青少年环境保护意识,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注入青春活力。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常清利表示,下一步,滨州两级法院将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坚持“两个最严”标准,进一步创新审判机制、提升办案质效、加强府院联动、注重系统保护和协同治理,努力实现环资案件“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守护“河海间”绿水青山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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