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宋静涵报道)5月27日,记者在滨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全市安全生产举报工作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滨州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安排部署,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制度,加大有奖举报工作力度,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共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建立体制机制,规范举报流程
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出台了《滨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关于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吹哨人”制度的意见》《滨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标准(2022)版》《滨州市安全生产举报核查办法》《滨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受理办法》《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核查、反馈、结案、奖励工作机制,不断健全举报投诉工作体系,实现了从接报、批办、调查处理到结果反馈、奖励全过程的有序衔接,全流程规范提升举报办理工作水平。
▶畅通举报渠道,方便群众监督
滨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首页设置了安全生产有奖举报二维码,公布举报电话、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网站举报、信函举报地址等多种举报投诉渠道及有奖举报奖励政策,完善了举报受理范围、举报途径、举报要求、举报奖励政策等内容。在滨州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设置“举报”专栏,点击“安全生产举报”直接链接应急部安全生产微信小程序举报平台。电话举报、网络举报、信函举报等多种举报方式,让群众安全生产举报更加方便、快捷。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知晓度
市应急管理局推广应用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微信小程序,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加强有奖举报政策和典型案例的宣传,不断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重点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公告牌,公布有奖举报电话、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典型案例二维码,打通有奖举报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吹哨人”制度的有效实施。市应急局编印发放《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小册子,印发《非法违法“小化工”有奖举报明白纸》,提高举报监督的“精准度”。通过“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广泛宣传有奖举报工作,宣传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举措,让群众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的方式、渠道和政策。
▶推行内部举报,做到源头防控
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推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各有关企业结合本企业实际建立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一线员工积极举报身边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员工发现事故隐患向本企业报告,情况属实后给予奖励,引导全社会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通过内部举报奖励制度的推行,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事故发生。
市应急管理局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严格落实举报奖励政策,始终坚持“应奖尽奖”。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关注度越来越高,群众举报积极性不断提高,我市举报受理量和奖励量逐年攀升。2023年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共受理举报389件、奖励金额15.56万元,分别是2022年的5.6倍、31.8倍。今年以来,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共受理举报件187起,兑现奖励3.4万元,同比增长10%。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社会共治,人人尽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拨打有奖举报电话、登录网站、举报微信小程序或邮寄信函等方式,举报身边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根据举报事项具体情形,对实名举报人最高给予50万元的奖励。
市应急管理局将紧紧围绕2024年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任务,坚决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有奖举报相关制度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