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关系千家万户,是当下人们经常提及和讨论的“热词”。
自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上海、北京等全国46个城市先行先试,在2020年底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0年5月7日,《滨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我市正式进入生活垃圾分类新时代。经过多年实践,我市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分类模式,越来越多的市民认识到生活垃圾分类的好处,开始积极了解分类知识、掌握分类技巧、主动分类投放,从“不愿分”转为“主动分”“自觉分”,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已然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
生活垃圾分类的“新时尚”,“来”得并不突然,“火”得很有必要。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是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置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能够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有数据显示,生活垃圾中有30%—40%可以回收利用。进行生活垃圾分类,能把有用的纸张、塑料、橡胶、玻璃、瓶罐、金属等从垃圾中分离出来,单独投放,重新回收、利用、变废为宝,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另一些垃圾中含有对人类有害的物质,如废弃的电池中含有金属汞、镉等,把这些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处置,能够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另外,进行生活垃圾分类还能够减少垃圾处理量,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对土地资源的消耗。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关系城乡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自2020年我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全市各县市区积极行动,进一步明确职责、目标任务、分类标准、分类模式等重点工作,各方协同发力,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目前,全市建成垃圾分类主题公园10处、宣教中心10处,建成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分拣中心、有害垃圾存储中心、日处理能力200吨的市级厨余垃圾处置项目;全市新(改)建垃圾分类亭(房)3269余处、购置各类垃圾分类专用收运车397辆,城市建成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95.3%。
今年,我市进一步部署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质效提升行动,将健全完善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推动形成能力适应、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衔接顺畅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质效提升行动,要夯实法治基础。《滨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经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计划,将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投放要求及管理责任等内容,以法治力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该条例施行后,市城管局将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提升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质效提升行动,要深化居民小区撤桶建亭(房)。在城市居民小区,我市推广垃圾分类便民服务站模式,在大中型小区设置便民服务站,小型小区采取固定时间频次上门流动收集,对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各县市区要加快分类投放设施建设改造,持续扩大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撤桶建亭(房)+桶前监督指导”覆盖范围,年底前50%的居民小区实现覆盖;在市主城区选择10个条件成熟的居民小区,有效提升居民分类投放准确率,试点开展生活垃圾四分类收运工作。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质效提升行动,要推广农村“撤桶并点”。在农村,我市推广“撤桶并点+上门收集+集中清运”模式,将村庄内原本分散布局的垃圾桶集中设置到专门的垃圾分类房(亭),实现“保洁员上门分类收集+垃圾分类房(亭)集中分类投放+收运车辆定点分类运输”全过程无疏漏管理。要推广农村“撤桶并点”生活垃圾收集模式,在邹平市、沾化区实现“撤桶并点”生活垃圾收运新模式全覆盖的基础上,在其他县区3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示范片区,每个示范片区40%以上的村庄实现“撤桶并点”。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质效提升行动,要提升末端处理能力。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各个环节。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宣传引导、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机制的同时,必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提升末端处理能力。要加强厨余垃圾集中处置,督促市级餐厨垃圾处理厂规范运行,实现厨余垃圾的全链条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要强化建筑垃圾处置管理,鼓励居民小区设置专门的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暂存点,建立专业收运服务队伍,确保规范收集、运行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