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却也蕴藏着巨大的潜在危险。隐患不排除,事故容易趁虚入。一起起燃气事故,时刻提醒着我们,安全生产、生活,决不能掉以轻心。
为了避免事故发生,这些燃气安全常识要记牢。
室内安全常识
用气勿离人:使用燃气时,应保持室内通风良好,不要远离厨房,防止火焰熄灭造成漏气或燃气失控引发事故。
用完关阀门:每次使用燃气具后,要立即关闭燃气具前阀门;如长时间不用,应关闭燃气表前阀门,防止发生燃气泄漏。
经常查泄漏:用户应该定期进行安全自检,可用洗洁精水涂抹在燃气表、燃气管道、阀门等各连接处检查是否漏气,如有气泡证明有漏气现象,需及时报修。
定期查软管:用户要定期检查连接燃气具的软管是否脱落、老化、漏气、磨损,发现问题要及时联系燃气公司进行更换。
管道禁挂物:不要在燃气管道上缠绕电线或悬挂物品;不要包裹燃气管道和设备,不要私拆、私装、私改、私接燃气管道和设备,如有需要,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改造等。
泄漏勿开电:闻到天然气臭味,严禁开启任何电器开关,立即关闭燃气表前总阀门,轻轻打开门窗通风,到室外拨打燃气公司报修电话。
厨房禁用第二气源:使用天然气的厨房严禁使用其他气源,一旦泄漏将易引发恶性爆炸事故。
室外安全常识
管道第三方施工需监护:严禁在埋地燃气管线周边取土、施工,不得占压燃气管道,从事敷设管道、挖掘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施工,应当与燃气公司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
设施附近禁放烟花爆竹:严禁在燃气设施附近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爆破或动用明火,任何人发现危及燃气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的行为,应当立即通知燃气公司或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不得侵占、毁损燃气设施:任何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移动、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
设施附近禁放易燃品:在燃气管道、设施附近禁止堆放易燃易爆或腐蚀性物品,以防发生事故,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
勿把燃气管道作他用:严禁在户外燃气管道上捆绑车辆或其他物品,严禁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以免造成管道漏气或者其他危险。
严禁踩踏攀爬户外管线:严禁踩踏、攀爬户外架空的燃气管线,严禁碰撞燃气管道的支撑、支柱;严禁从事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注意燃气设施安全距离:停放车辆或其他大型设备设施时,注意与燃气管道、调压箱调压柜等设施保持安全距离,以免发生碰撞,损坏设备造成燃气泄漏。
注意架空管线限高标识:行车通过燃气架空管线时,请注意限高标识,不得强行通过,以免损坏燃气管道造成漏气,引发燃气爆炸。
主办单位:
滨州市安委会办公室
滨州市新闻传媒中心(集团)
供稿单位:
滨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