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紫藤树快要开花了,今年有空来看看啊……”老梁望着房前的紫藤树,打电话发来邀请。
挂断电话,李炳镇法官的记忆被拉回到老梁来法庭“点单”的那一刻——那年6月,他还在惠民县法院胡集法庭工作,两位当事人吵嚷着“闯进”法庭,起因竟是为了一株紫藤树。
山东多紫藤。四月中旬,紫藤花从屋顶蔓延到屋檐再到墙角,一株紫藤就是一架紫色瀑布。老梁房前的紫藤树,已有几十岁高龄。花开时节,紫色花树盛大而繁华,引得过往行人纷纷驻足。
隔壁镇的“树贩子”老陈路经大梁庄,称老梁房前的紫藤树市场价值在800元左右,他愿以1000元买下,并自行负责移栽和搬运。几经还价,双方以1100元的价格成交,款清树移。
几日后,机缘巧合,老梁获知同样品相的紫藤市场价过万元,方知自己贱卖了花树。但当他再次跟老陈交涉时,对方坚决不同意退还树木。沮丧无奈的老梁想到了打官司,于是便揪着“树贩子”的袖子“闯进”了法庭大院。
进了法庭的门,双方各执一词。
“树贩子”老陈说:“钱货两清了,现在反悔,不讲究!”
老梁却更加生气:“这叫欺诈!把树还回来!”
趁着两人打嘴仗,李炳镇电话咨询了相关部门,获悉紫藤的价格跟地径、品相都有关系,20公分地径的紫藤老桩,市场价格超过5000元,品相好的要翻一番不止。但是正在气头上的俩人,怎么才能听劝呢?他决定用当地人喜欢的唱词来做调解。
胡集法庭所在的惠民县胡集镇,有一项历史悠久的民俗活动——胡集书会。每年农历正月十二,全国各地的民间曲艺艺人都自发赶来胡集,登台献艺、交流,让胡集书会成为了一年一度的曲艺民俗盛会,有着“胡集书会八百年,孙子故里竞丝弦;说演弹唱和谐曲,万家灯火不夜天”的美誉。2006年5月,胡集书会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咱胡集人好听戏,今年书会我听了一段坠子,叫《钱是个好东西》。我给你俩唱一段。‘钱是个好东西,人人都爱,这个道理,咱大家心里都明白’……”几句唱词唱罢,李炳镇拍了拍“树贩子”老陈的肩膀说,“做生意要讲良心,不信不立,不诚不行!这种品相的紫藤,换作是你,1100块钱,能出手吗?戏里唱的,钱花对了,名利全在,花不对,能给你惹祸招灾……”
“听说你那没过门的儿媳妇和老梁还是一个村的,这要让亲家知道了,这腰板可挺不直。”听见李炳镇这样说,“树贩子”老陈顿时偃旗息鼓。
李炳镇当场确定三种调解方案,一是卖方支付合理补偿,花树物归原主;二是买方根据市场行情,补偿花树差价;第三,花树对外出售,双方合理分配收益。
最终,双方同意老梁退还1100元树款,补偿了部分人工费、养护费,紫藤树物归原主。经过老梁大半年的精心养护,紫藤的花骨朵又冒了一树,仿佛从没有离开过这生长了几十年的老地方。
从此以后,用唱词做调解工作的传统在胡集法庭延续下来。李炳镇说,“曲艺原本就是从田间地头走出来的艺术形式,唱的是家长里短,说的是人间道理,用唱词做调解工作,老百姓能听懂,更爱听”。
“养老送终的是儿女,白头到老的才是夫妻……”如今,年轻的法官接过了老法官的“衣钵”,也学着用唱词中的道理化解着法庭上的一桩桩家长里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