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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蚂蚁驮着光阴走进美丽白杨林
——王爱民诗集《纸上轻落草色》以悲悯之心致敬草木和自然
  □赵洪亮
  那时惊蛰,晨光单薄,打开诗集,温习一遍诗人笔尖的墨香,心存悲悯的文本被干净透明的风吹着,抚慰人间的诗句轻落草色,“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不觉脱口而出。
  我和爱民兄的交往缘于诗歌,他为人博学、气质儒雅。拿到《纸上轻落草色》这本诗集后,我连日赏读,总体感觉,他的诗是游离于故乡的心灵救赎,是现实与心灵之间矛盾、碰撞、共振的脉动,他的精神世界是敏感的,是忧郁的,是有痛感的触角,独立行走在这个警觉的人间,同时也是打通悲悯、浪漫和理想主义者之间的完美通道。
  构建属于自己的精神版图
  诗集共5辑。第一辑“先把东风用完”。他在《知天命》中写道:茶叶潜入水底,清风自来/推门,门槛开花/向大地矮下半个身子,纸上轻落草色。在《抽屉》中写道:等有一天拉不动了/我就像一颗石子,回归泥土/我的名字很小,像顿号/是一粒多余的尘埃/静静地躺在一只木匣里。是的,写诗是一种自我觉醒,是一种醒悟后的阵痛。那种对人间烟火的热爱是天生的底色,就像一颗种子,生根、发芽、幼年、枝繁叶茂,直到落叶归根。读这些诗句,其实是在感受诗人文字里的雷声、闪电、鸟鸣、草木、小兽、故乡和母亲;感受一个与自己灵魂靠得最近的人;感受两个灵魂远握的心照不宣。可见王爱民对人生的深度思考,有温度的文字总让人充满敬意。
  王爱民的诗歌往往带有忧郁的蓝色,或者说大彻大悟后的悲悯,这是一个诗人与生俱来的,又是后天触动内心柔软而合成的情感倾诉。比如《时间踩过一只蚂蚁》中写道:这无情的时光啊/能很快将一个人吹旧/也能轻易将一个人踩死/如踩死一只蚂蚁。我们常说,每个人的内心都住着一个故乡,王爱民也不例外,他是一个手捧月光回家的人,就像他诗中写的那样:小村子在一场雪里落下,更小,更瘦/等着归人溜进门缝的月光被冻住/现在先用一两声咳嗽与影子对坐/我比风更凉,走累了靠上你的肩膀。类似的作品还有很多,那种对故土的深爱,赋予文字的使命是无法复制的月光,是与血脉对接的支流,这也是王爱民诗歌文本不可替代的气质与成色。
  王爱民笔下的乡村是纯净的,是风一吹稻花飘香的精神家园。在《秋虫的呢哝乡音无改》中写道:架下听悄悄话的黄瓜长出粉刺/秋虫的呢哝乡音无改。他字里行间的故乡,一草一木都有一颗柔软的心。我相信,东风懒散,阳光下的石头也会软了心肠。在这一辑里,诗人笔下的母亲像佛,住在自己的内心,时常点化堆满大雪的额头。王爱民将人性最眷恋的语言转交文字,来答谢故乡,答谢人间烟火里对母亲的精神寄托,意象生动,陌生化的语言既亲切又新奇,充满了现实与浪漫主义色彩。
  追求汉语内在的美学体验
  又过一日,我阅读第二辑“我看草木三千、云朵素面朝天”。是的,王爱民是一个心怀悲悯的诗人。在这一辑中,王爱民写树木、落叶、婆婆丁以及对生命的体验、内心的苦味儿,文本更多是对母语的忠实记录,侧重于句群组合,遣词用句中追求中国汉语内在的美学体验。
  我在中原,他在东北,远隔千里,我们之间的距离栽种着大叶杨、油菜籽、野菊花、小辣椒,更有大片大片的黄麦穗。置身其间,每一只爱美的蝴蝶都不会扑空。时常想,说不定哪天我从湛水出发,走着走着就走进了他诗句里那片深爱的黑土地,看蚂蚁驮着光阴走进美丽的白杨林。
  阅读的快感来自于共鸣,这种感觉奇妙无比,它会带你走进诗人的字里行间,成为他笔下的一个形容词,修饰自己失踪多年的乡愁。
  第三辑更像是“万花筒”。正如王爱民诗中写道:花花世界,尽在掌握中/像美丽的错误/趴着窗台向窗内看/书页翻动清风/枝头闹着,袖子里的春天/巢里孵着,漫天星辰。作为一名旁观者,王爱民拿出更多的耐心去清煮“旧事”,用情捕捉“夜晚的眼泪里/有三尺深的寒凉”这样的佳句;又让人迫不及待地在月光下读下一行诗,比如“云朵素面朝天/青山拐过旧时光”“一滴水啄破蛋壳,一支笛子划桨/一棵草摇晃着尾巴,跟着主人身后/从日记里回家”,这些更让人心怀感恩,感念这个美好的人间。
  当写诗成为一种信仰,我想诗人进入写作状态的时候,定是抱着一颗虔诚的心去触摸每一枚汉字。我始终认为,王爱民是一个低调的人,是一个紧贴大地行走的诗人。他的笔名叫“低头走路的谷子”,这种作物无论在东北辽河平原,还是在陕北黄土高原,都是常见的粮食,越到成熟饱满越不张扬,形容他那是再贴切不过了。同时,他又是个智慧的人,他善于从大自然捕捉灵感,用朴素的语言找到文字背后的火焰,那些陡峭的意象张力十足,每一首都像一块经过精雕细琢的美玉。
  超越庸常的语言炼金术
  又几日,清风三级,诸事皆宜。放下盖碗,拿手里的香茗置换诗集的第四辑,这三十四首诗是诗人追求的原乡,安放灵魂之所在。
  王爱民在《我为什么一次次写到落日》中写道:一滴泪,慢慢滑下眼眶/这轻率浅薄的比喻,悬而未决/你看到的落日,与我看到的落日/是不一样的/落山,落水,是不一样的/照在东岸,照在西厢,是不一样的。一种浪漫主义,一种黄昏的忧伤扑面而来。诗人也是凡人,行走在浮躁的尘世,每一个人都是水上尘埃,他用自己构筑的精神家园给疼痛的人间降噪,仿佛每一株草木都和自己情同手足。诗人通过冬日、春天、钥匙、叶子、听蝉等为自己直抵灵魂深处的小径埋下伏笔,以拒绝庸常的表达赋予诗歌神性的禅意。
  好吧,我陪着诗人走到山顶看看“小时候/我像一颗豆粒一样小/蹦出豆荚时,天辽地阔/山长出了云雾/伸向布谷鸟的高音区/这宇宙尽头,这上帝翘起的指头/这些,我都要谨慎使用/直到,一只外壳坚硬内心柔软的蚂蚁/隐没在万山之中。”当我逐字逐句默念三遍,读到的是诗人对自己的总结,是一个人的自画像。这些诗句从细微处出发,甚至从一颗豆粒起笔,到一只蚂蚁结尾,这只蚂蚁仿佛就是作者一生的隐喻,从不同的视角呈现对生命的体验,但是,这样并没有降低诗的艺术维度,这种语言炼金术反倒树立了专属于他自己的写作风格。
  而诗集的第五辑“祝福吐气如兰”更像是诗人对生活的禅悟。诗人选取的物象更内敛,用词更为谨慎,思想表达在警觉中透着对人生的感慨,所闻所见仿佛被激活了种子肉身包裹的火焰,在司空见惯的日子里截取一段河流、一个逗号、一朵瘦花、一朵白云、一枚用旧的词根。诗意的表达,加上诗人超凡的想象力和娴熟的语言打磨技术,都给这部诗集加持了超乎寻常的艺术魅力。
  王爱民的诗文本以短、小、精见长,一般都是二十行左右,语言凝练不拖沓,一首诗浑然天成,这也许是他多年来在诗歌创作中精于打磨追求的风格所致。诗歌呈现空灵、厚重、立体、画面、饱满等诸多美学元素,行文以中国古典诗歌的表现手法为主,这和诗人内心追寻的栖息地有关。他的诗歌整体上透着对中国新山水诗风格的传承,彰显出对汉语写作的文化自信,这种写作更纯粹,更干净,更接近人性本真。在新诗百年探索中,在众说纷纭的当下诗坛,这样的写作显得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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