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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维护“她”权益
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妇女”专项活动
  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讯(通讯员孙永红宋晓博报道)近日,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市妇联、山东公孚(滨州)律师事务所在滨城区市东街道郭集大集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妇女”专项维权活动。
  近年来,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为主题,以“法援惠民生”为载体,积极履行法律服务职能,多管齐下抓好妇女维权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创新开展妇女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扩大公众知晓率
  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托新建设的滨州市法治便民服务中心,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拍摄普法系列微视频,线上开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提升社会知晓率,引导广大妇女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此次开展的专项维权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材料和纪念品等方式,重点宣传了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同时,结合自身工作中接触的大量维权案例,为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出专业维权建议。活动开展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和纪念品7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0余人次,现场受理妇女维权法律援助案件5件,为增强广大妇女依法维权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精准服务妇女群体,提升法治获得感
  为进一步宣传好法律援助制度,让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中心在相关媒体平台刊播已办结的妇女维权法律援助案件中的优秀案例。与此同时,完善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积极引导妇女通过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法援在线”综合管理平台进行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实现“零跑腿”。
  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工作中将遭受家庭暴力、性侵、拐卖和子女抚养纠纷、赡养纠纷的妇女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对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以及高龄老年妇女请求支付赡养费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扎实做好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以及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为妇女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精准的法律援助服务。
  化解“烦薪事”做实“暖心事”,提高社会影响力
  进城务工女性群体是美丽城市的建设者,也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生力军。市法律援助中心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照亮她们的权益保护之路。
  梁某(女)入职滨州某能源公司,其公司一直采用基础工资加绩效的形式发放报酬。2022年7月开始,其公司虽然依然统计梁某的绩效工作量,但以效益不佳为由,在长达半年多的时间,只按最低工资标准给梁某发放生活费。梁某与公司沟通无果后辞职,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经仲裁裁决,确认其公司拖欠梁某工资的事实并支持了部分仲裁请求,但其公司无力负担梁某的绩效工资,继而提起诉讼主张不予支付梁某的绩效工资。
  眼看距离一审开庭仅有一周的时间,梁某却因为律师费问题没有聘请到合适的律师。无奈之下梁某来到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即审即办,立即指派山东民颂律师事务所张爱霞律师承办该案件,最终承办律师通过提供法律援助,取得一审胜诉并帮助梁某拿回血汗钱。
  据悉,2023年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解答妇女咨询来访6100余人次,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31件,切实做到应援尽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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