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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职工心理关爱模式 “慧心赋能”助建“心安城市”
滨州市总工会深入贯彻落实《滨州市社会心理服务条例》,积极促进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发展与完善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李帅通讯员左丽华孙磊梁欣雨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手段,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党中央高度重视和地方党委、政府积极推动试点的背景下,我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发展方向日益明确,且已取得一定成效。但距离广大人民群众需求尚有差距,特别是2020年以来,疫情给经济、社会、民生等领域带来很大影响,社会心理问题增多,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了巨大挑战,更暴露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在制度性、资源性和专业性上的短板与不足。
  近年来,滨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文化建设,着力推动品质滨州建设,致力打造心安城市。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密切协作、共同发力,在顶层设计、服务内容、人才培育等方面蹚路子、想办法、下功夫,进行了积极探索;滨州市总工会立足新阶段新任务、呼应职工新需求新期盼,在实践中创新打造了职工心理关爱“慧心赋能”滨州模式,助力滨州“心适指数”显著提升,助推滨州入选中国宜居城市百强榜第65位。
  人大立法,搭建“心安城市”顶层设计
  针对我市各级各部门各有资源但有效协同缺乏等问题,市委、市政府以上率下,高站位部署推动,统筹各级各单位找良方、寻良药。市人大常委会先行先试,结合滨州实际,制定出台了全国首部社会心理服务地方立法——《滨州市社会心理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共26条,从社会稳定溯源治理出发,将人民群众对解决心理问题的新需求纳入基层社会治理总体布局,结合滨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以及社会心理服务建设现状,进行了科学、系统规划,标志着滨州市社会心理服务工作进入了法治化的新阶段。《条例》的出台,将有效解决法规不健全导致社会心理服务权责认定不明的现实问题,有利于构建多元参与、精准支持、均衡发展、重点突出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推动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有法可依。
  《条例》统筹全市各级各部门立足本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有利于推动提升全市健康体检、医疗咨询、心理辅导、医疗救治、愈后康复等全链条服务水平。如:宣传系统关注意识形态领域“网上阵地”主战场;政法系统做好后疫情时期社会心理服务;卫健系统提供针对性、定制化的专业心理服务;教育部门完善校园师生心理健康相关学科建设;工会联合团委、妇联、科协、残联、老龄办等群团组织,开展职业人群和特定工作对象的心理健康服务等。
  部门联动,筑牢“心安城市”系统防线
  我市坚持系统观念,凝聚部门合力,立足《条例》规定权责,积极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实现“平安”基础上的“心安”。
  社会心理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市、县、乡、村”四级贯通,“乡镇、单位、学校、专业机构”四位一体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日臻健全。注重联系引导并有效发挥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起覆盖全市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并依托智慧化社会心态监测系统,开展实时性社会心态预测预警。
  重点领域心理服务不断明确。校园心理咨询室“全覆盖”,常态化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测评,优化学生心理健康品质。坚持“党建引领+心理护航”,面向党员干部开展“向阳花”行动,建设干部心理关爱中心、建立新业态人群“心灵驿站”。推动职业健康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以加强职业病危害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和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
  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不断创新。围绕心理科普、心理测试、心理体检、危机预警、心理诊疗、心理健康培训6大功能,持续打造“滨州心语”基地、“慧心赋能工程”等一系列品牌。依托各级党群服务中心、各部门服务阵地、公共场所、便民服务、自助服务系统等,搭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阵地窗口,提供心理疏导、婚姻家庭辅导、家庭教育等服务。保障家庭服务热线、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心理健康服务热线等线上线下平台畅通并发挥实效。
  特殊群体心理关爱不断做实。针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留守儿童、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特困群体,以及老年人、青少年、孕产妇、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差异化、可感化的心理关爱服务。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开发岗位、政策引导、提供工作场所、设立基层社工站等方式,动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等服务。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群体的服务管理,评估分类、因人施策,推进“社区矫正领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平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等工作。
  工会赋能,丰富“心安城市”服务内容
  滨州市总工会扎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工作职责,在职工心理关爱方面积极探索,引导职工快乐工作、健康生活,凝聚起品质滨州建设的磅礴力量。
  关爱职工心理健康有思路。紧扣监测、引导、疏导和干预4大流程,积极推进职工心理关爱向纵深发展,实施了职工心理关爱“12345”工程。即:在全国率先发布一个“职工心理关爱”线上平台,实现线上心理测评、线下团体筛查两项服务有机结合,完善评估与预防、解决与发展、咨询与干预三级防护体系,健全市县两级职工心理关爱中心、规模以上企业和社区心理健康服务站、医院或学校心理工作室、车间或班级慧心网格员四级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努力构建党政支持、工会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关注、职工参与的“五位一体”工作格局,不断叫响“慧心赋能”品牌。
  关爱职工心理健康有阵地。投资1100余万元,高标准建设职工心理关爱中心、慧心服务站、慧心服务点,构筑起三级职工心理健康服务网络体系。搭建“职工心理关爱”线上云服务平台,研发心理健康大数据系统,对全市职工心理关爱服务各项数据实时监测。联合中国科学院大学社会与组织行为研究中心,组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工会系统职工心理关爱示范基地”。打造了全国首个集“医食眠游护康养学乐健”一体化的社会心理服务实体平台——“滨州心语”基地暨“滨州市慧心赋能职工心理关爱服务中心”。
  关爱职工心理有资源。确定条件标准、明确工作内容、制订管理制度,搭建起65人的滨州市职工心理服务专家人才库,为全市职工提供职工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咨询等专业服务。坚持分类分层开展“普惠性+专业性”心理专业培训,强化线上线下融合,研发并不断完善“职工心理关爱”云平台,开播“职工心灵之声”,有针对性地为企业一线职工、困难职工、单亲女职工和文教、卫生、公安、武警等特定人群提供多元化、专业化服务。推动滨州市直各部门单位在组织人事机构或其他相关内设机构加挂“心理健康服务科”,具体承担对本部门单位职工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连续两年将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纳入市委对市直部门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标准”体系。
  关爱职工心理有成效。近年来,滨州市总工会已先后为500多个团体、175家机关企事业单位、10万余名职工提供了心理关爱、心理体检、团体辅导等专业服务,解决心理问题2100余件次,并据此在全国首次提出“心源性”矛盾纠纷概念。依托“职工心理关爱”云平台,连续3年组织开展全市职工心理健康调研,收集有效答卷30余万份,出版《滨州市干部职工心理调研分析报告》,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主动对接有关企业,推进“慧心赋能”首代产品——沉浸安神小屋年产量达1万余件套并向产业化进军,助力我市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
  关爱职工心理有推广。2021年成功举办“健康中国·职工心理关爱滨州行”活动,2023年承办“全国干部职工心理关爱论坛”,在全国工会系统推广滨州市职工心理关爱“慧心赋能”品牌。《用爱守护从心启航——职工心理关爱“慧心赋能”滨州模式》获评“第五届全国社会心理服务十佳案例”,“慧心赋能心理关爱志愿服务项目”在省、市新时代“五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分获铜奖、金奖。在主动作为的同时,滨州市总工会积极建言献策,推动职工心理健康服务纳入了全市“十四五”规划,逐步构建从“治已病”到“治未病”的大健康体系。
  项目提质,注入“心安城市”工“心”力量
  《条例》出台后,滨州市总工会将全面总结、认真梳理工作经验,推陈出新、积极探索“慧心赋能”新路径,促进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发展与完善,助力“心安城市”建设。
  实施构建“1226心灵桥梁惠万人”项目。充分利用滨州市职工心理关爱中心这一阵地作用;发挥心理专职工作人员和专家人才库两支队伍的专业优势,实现“专职全天候,专家志愿化”;搭建普惠性、专业性两种心理培训齐头并进的培训形式;开展集24小时心理热线、每周线上职工心灵之声和线下公益咨询日、每月主题心理沙龙、全年心理巡讲和心理体检、特定节日专题宣传6大板块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
  更好发挥好“资源联络者”角色作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不仅包括服务提供体系,也需要更多的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共同完善服务保障体系。下一步,滨州市总工会将通过整合高校和心理研究所等资源,突破专业困境。一方面,发挥科研作用,夯实各类心理活动理论基础,在已有人才资源的基础上,提供基础研究支撑,使心理服务更具专业性。另一方面,推动已有基础研究转化为构建群体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开展社会心理服务的应用研究和策略方法,更加注重与各政府部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服务组织等的沟通协作,构建更加多元完善的社会心理服务提供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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