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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县两级全部建成规范化行政复议服务中心
直接服务群众12000余人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杨屾通讯员程胜波牛晨报道)2023年以来,我市坚持“依法有法办、有法依法办”,全力做好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前半篇文章”,以打造新时代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标准体系作为“关键招”,把复议场所建好、建强、建标准,快速回应群众“关切事”,为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提供强有力的入口保障和平台支撑。
  坚持“精品”意识,在全省率先推动行政复议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明确行政复议场所“三区划分”(立案接待区、案件审理区、综合服务区)和“六室建设”(受理室、听证室、审理室、调解室、阅卷室、档案室)标准,并配套涉企案件办理专区。目前,全市7个县(市、区)均已高标准建成布局合理、统一规范的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其中,无棣县复议中心功能用房面积达1300平方米,功能室达20余个;博兴县规划功能用房面积1000平方米,高标准建成行政复议服务中心,构建“3区7室”大综合一体化运行工作格局。
  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实现规范化建设以来,直接服务群众12000余人,接待群众40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7300余件次,为深化法治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保障。在此基础上,我市着力构建“一流场所精心服务、一套标准力促规范、一体化解行政争议”的行政复议“三个一”工作新格局,将行政复议打造为推进法治进程、服务发展大局的重要渠道。
  此外,根据全市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市司法局编制了《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实现了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建设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滨州经验”。同时,我市配套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滨州市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办理规定(试行)》等工作制度50余个,规范受理、审理、决定、执行、监督等案件办理流程,创新清单化、标准化、精准化工作指引50余件,构建起全市行政复议工作的“四梁八柱”。2023年,滨州市司法局、惠民县司法局被确定为“山东省行政复议员队伍建设创新示范点”,博兴县被确定为“山东省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联系点”“山东省行政复议提升年典型机构”,全市创新示范点和联系点数量居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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