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李伟伟通讯员王振飞李晓萌报道)今年,滨州市在全国首创了通过租赁土地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手续,以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和土地资源要素流动不畅的问题。
传统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只能办到土地使用权人名下。今年5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市发改委、自然资源规划局、住建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租赁土地办理工程手续的实施办法》。这一全国性创举破解了企业用地难题,促进了土地高效利用,加快了项目落地,推动了产业延链补链强链。
该《办法》出台以来,全市已有20个租赁土地项目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331亩,总投资达39.1亿元。
避开繁琐手续,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理效率
10月25日,山东明厚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来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原本滨州工业园鼎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到自己公司名下。
“我们租赁了鼎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土地进行投资建设,在《办法》出台以前,我们作为实际建设人不能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每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都需要出租方进行办理,工作衔接上协调成本较高。现在建设工程手续可以办在自己公司名下了,大大提高了项目推进速度!”该项目负责人说。
满足企业利用租赁土地投资需求,需要“依法有法办、有法依法办”。滨州从政策层面明确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后,承租人可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同时明晰了承租人为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人。
克难求新,调研实情,分析论证“能否办”
“租赁土地能否办理工程手续”是企业反映的高频问题,而由于存在政策空白,政府部门无法给企业一个确定的答复。
“树牢‘让企业和企业家舒服’的营商环境理念,我们聚焦企业工程项目建设中土地使用权人和投资人不一致手续办理难题,从行政许可角度重新论证,确定了审批具有的可行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卢惠民说。
滨州组织法律专家会同相关部门,论证租赁土地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手续的可行性,论证通过后依次向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上级部门专题汇报,确保措施依法合规。
滨州在全国首创利用租赁土地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手续,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土地资源紧缺和资金压力问题,也充分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土地政策和项目特点组织实施。
提质增效,末端发力,释放效能“惠企办”
滨州在解决体制障碍和土地资源要素流动不畅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