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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推进河湖长制高质量发展有了“路线图”
我市出台实施意见,从4个方面明确新阶段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新要求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李淑霞报道)近日,滨州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推进河湖长制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健全工作体系、落实重点任务、加强保障措施4个方面,明确了新阶段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新要求,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解决制约河湖生态环境的深层次问题,全面提升河湖管理和保护水平。
  《实施意见》提出了河湖长制近期(2025年)和远期(2035年)任务目标。其中,到2025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责任制体系更加健全,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3.6%,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水量)达标率达到90%以上,全市美丽幸福河段长度不少于600公里;到2035年,全市河湖生态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全面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和”的河湖生态环境。
  《实施意见》围绕健全河湖长制工作体系,提出了“五个夯实”的工作要求,即夯实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夯实各级河湖长职责、夯实河长制协同机制、夯实河湖长巡查机制、夯实监督考核机制,全面构建责任明确、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河湖管理保护格局。
  《实施意见》围绕河湖长制高质量发展,确定了加强水环境治理、严格水域岸线管控、持续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快构建现代水网、创新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深化数字赋能河湖管理6项重点任务,创新性地将建设效益河湖,试点“水经济”建设,打造绿色“水经济”新业态纳入了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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