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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栖梧”,企业再生的司法密码
  (上接第一版)
  滨城区法院没有简单地采取清算的方式,而是会同滨城区政府、管理人团队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认为,该公司生产资质齐全,生产能力强,装备和工艺先进,具有自成体系的产品、技术研发能力和成熟的市场销售网络,经营利润空间大,具备破产重整的条件。
  为保全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实现债权人和社会利益最大化,法院按照市场规律,指导管理人(债务人)在保值增值的前提下探索资产分类处置,对外投资的部分股权采取先期转让的处置方式,核心资产由投资者进行重组,边缘资产在投资者的配合下招募收购方二次重整,其他资产采取拍卖方式变现,保障了核心资产有效重组和债权清偿率最大化。
  2017年6月9日,滨城区法院裁定批准侨昌化学等四家企业合并重整计划草案,终止破产重整程序。因化工园区政策调整,延长后的重整计划于2019年5月31日全部执行完毕。
  企业完成重整后,1000余名工人原岗就业,22亿元金融不良债权妥善处置,先进管理理念和高端人才注入企业,侨昌化学重焕生机,成为法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生动实践。
  滨州中院金融审判庭庭长王杰说,企业圈或者社会面往往“闻‘破’而色变”,其实,进入破产程序并不意味着“万劫不复”,从市场规律出发,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重整、和解、清算等方式,清偿债务、化解不良,新技术、新理念、新投资重新进入,闲置土地、人员、设备等市场要素被充分释放。本质上说,“破产”孕育着企业的“新生”。
  依法有法办,有法依法办。近年来,滨州法院立足本地实际,在破产审判理念和操作上不断自我革新,从帮助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到鼓励有发展前景企业重整自救,再到开展困境企业诉前挽救,“凤栖梧”破产审判走过了一条“从清退到挽救”的进阶之路。
  2022年以来,滨州法院盘活资产14.34亿元,妥善安置职工2081名,16家困境企业通过重整“涅槃重生”,滨州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梧桐树”越来越茂盛。
  坚持“稳字当头”,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冲击和社会影响山东颐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医用耗材、生物材料、急救器械产品为主导,集生产、研发、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医械企业。因经营不善、受担保牵连、资金链断裂等原因,颐兴公司债务纠纷接连进入诉讼和执行程序,出现资不抵债、企业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2018年11月16日,经债权人申请,颐兴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2022年10月28日,博兴县法院根据管理人申请,裁定确认山东颐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合并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山东颐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合并重整程序。
  债务人作为一家医疗器械类生产企业,持续生产有利于机器设备保值,保障资产价值,有利于维持具有重整价值的医疗器械生产资质,同时还能妥善安置现有职工队伍,维护社会稳定。
  法院与管理人团队坚持“破产不停产”理念,破产重整期间,颐兴公司持续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有序、市场和客户相对稳定,医疗器械生产资质等资源得到可持续利用,为后续谈判磋商、投资竞价提供了重要支撑。最终,经过两轮竞价,意向投资人投资报价比债务人资产评估值溢价近9000万元,在稳定职工就业的同时,提升了清偿率,有效化解了区域性金融风险。
  坚持“稳”字当头,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最大限度降低破产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是近年来全市法院实现破产审判高质量发展的新坐标。
  近年来,滨州两级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努力将司法挽救职能向诉前延伸,出台《预重整案件操作指引》,推动利益主体自主谈判,顺利接入重整程序,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多家公司适用预重整机制开展磋商,进度良好。滨州中院与市工商联、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签订《关于建立困境企业司法挽救诉前合作机制的意见》,成立了全国首家困境企业司法挽救分诊室,已为多家困境企业开展了“诊治”工作。
  去年以来,滨州中院积极与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签订《关于合作成立“凤栖梧”困境企业投资人库的意见》,成立了“凤栖梧”困境企业投资人库,38家驻滨商会积极响应,首批116家投资企业申请入库。法院精准推送困境企业重整及财产处置信息,解决了外部投资人因信息不对称不敢投资的痛点问题。
  2023年初,在困境企业投资人库的基础上,滨州“凤栖梧”重整投融资平台启用,面向全网发布困境企业财产信息,接受意向企业投资咨询,为优势资本投资“沙里淘金”,为困境企业融资“雪中送炭”。
  近5年来,全市法院50%破产案件适用重整程序终止,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府院联动”协同发力,统筹推进破产案件中法律纠纷、社会问题双重解决
  山东海明化工成立于1996年,经过10年发展,形成了以氯碱为基础的原料化工、以偶氮系列产品为主导产业链的精细化工产品体系,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受自身债务和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海明化工资不抵债,2019年6月,沾化区法院受理其破产申请。
  在破产重整时限内,沾化区委区政府及管理人多渠道招募重整投资人,经过多轮谈判磋商,最终确定山东方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海明化工重整投资人。
  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受环保政策调整影响,海明化工赖以重整的优质资源——20万吨/年烧碱产能指标无法获得审批恢复生产,投资人投资意愿降低,偿债资金迟迟不能到位,海明化工面临破产清算。
  为避免转入破产清算给债权人、投资人及社会各方带来不利后果,投资人向管理人和法院申请变更重整计划,调整原重整计划的偿债比例和偿债时间。对于变更后的重整计划方案,金融机构债权人需层报审批,迟迟未能出具书面意见。投资人对重整能否继续缺乏信心,恢复生产和项目上新陷入停滞状态。
  为破解僵局,在沾化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下,沾化区法院反复推敲司法强裁的程序和标准,并延请专家对债务清偿和经营前景进行了分析论证,最终,在债权人组未能通过的情况下,沾化区法院首次以强裁方式批准重整计划变更方案。
  山东方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迅速接手,为海明化工补缴各类欠税464.4万元,盘活土地513亩。如今,海明化工20万吨/年烧碱产能指标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后恢复生产,通过定向招商,滨化集团投资34.2亿元建设了烧碱技术改造及溴素产业化项目;达民化工投资9.95亿元建设特种胺等项目,预计投产后可实现年产值70.5亿元。
  滨州中院民二庭庭长王守亮介绍,破产案件牵涉利益主体多,法律关系复杂,极易衍生社会问题。通过府院联动,以司法权引导破产程序,以行政权整合社会资源,才能统筹解决破产案件中的法律纠纷和社会问题。
  目前,滨州两级法院均与地方政府搭建了府院联动机制。滨州中院联合市金融监管局建立涉金融协作机制,联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建立登记变更协作机制,联合市人社局建立社保专项协作机制。
  山东嘉鼎祥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当地政府充分发挥在稳控、变现等方面的职能优势,投资人以破产企业名义对工程进行续建、处置,解决了大批购房者的后顾之忧。2023年3月,第一期现金投资款到位后,嘉鼎祥公司集中偿还18家施工单位和个人工程款554万元,为债权人吃下了一颗定心丸。2023年7月,滨州中院、邹平法院入选山东省首批“府院联动研究示范基地”。
  “凤栖梧”破产审判机制还在持续探索创新。全市法院组织开展“腾笼换鸟、积案破冰”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清理行动,清理超2年未结破产案件44件;创新破产审判机制体制,加快破产案件办理进度,24件破产案件适用简易快审程序,实现90天内结案;智能化破产管理人信息查询平台投入使用,权限覆盖不动产、税务、社保等方面,破产管理人查询债务人企业财产信息从45天缩短为1个工作日;常态化的执转破工作机制有序推进,17件执转破破产案件结案,400余件执行案件顺利“销号”;专业化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滨州两级法院均组建了破产审判合议庭,配置破产审判法官25人,破产类案件实行单独绩效考核,专业化的破产审判团队和“老带新”梯队已建设完成。
  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保障发展,是深入落实成就企业家梦想行动的具体行动、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滨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向阳表示,滨州两级法院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的职能作用,因案定策,以策解难,帮助更多困境企业“造血再生”,为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司法保障,让滨州这座“凤凰城”更加名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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