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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已申请1个省级综合试点和1个省级专项试点,并实现五经普试点任务县市区全覆盖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普查对象是在滨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经营户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丁春贵王健通讯员李玮婧报道)7月19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入户登记。目前,按照国家和省级部署要求,我市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据介绍,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本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滨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经营户。具体行业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五经普工作,将其列入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和“1+8+1”重点工作内容。2月份,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顶格成立由书记、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市级普查领导机构,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均成立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压实属地责任,做好普查“四落实”准备工作。召开名录整顿座谈会,在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编办、民政、税务数据基础上形成全底册,确保不漏单位;协同卫健、教育、住建、交通等主管部门形成行业底册,与全底册结合形成法人单位清单,并结合名录库维护实现动态管理,为高质量查全查实单位做好准备。(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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