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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小村规”实现“大治理”
三河湖镇以修订村规民约为抓手,持续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城讯(通讯员胡德民报道)近年来,滨城区三河湖镇深入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基本形成“一村一公约”,引导广大村民从乡村治理的“旁观者”变为“当事人”,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既有“面子”又有“里子”、既有“颜值”又有“气质”。
  为进一步促进乡风文明,破除陈规陋习,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近日,三河湖镇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动员各村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对村规民约进一步修订完善,并在辖区内开展村规民约集中宣讲活动。
  听民声,修订完善各村村规民约
  每一个村都有村规民约,但一些村对村规民约的重要意义缺乏正确认知,仅仅是把其视为村居管理的“土规矩”,只注重了怎么“管住”,而忽略了如何“引领”。对此,该镇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的通知,明确要求,村规民约要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准确把握自治原则,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广泛发动群众有序参与,发挥正确舆论导向作用。
  为确保村规民约接地气、得民心,该镇在修订村规民约过程中,按照党委主导、村级主办、群众主体的原则,镇村两级干部通过入户走访、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党员会议等方式,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反应强烈的问题和意见加入其中。如,各村将丧事及时报备、治丧时间不超1天、“一碗汤”统一标准纳入村规民约,进一步强化红白理事会的管理作用。通过村规民约,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切实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真正让老百姓脱离“人情债”、沐浴“文明风”。
  广宣传,持续加大教育引导力度
  三河湖镇在落实村规民约的过程中,不仅着眼于如何“管住”,还更加注重如何“引领”。该镇结合实际,发布三河湖镇移风易俗倡议书,充分利用公众号、微信群、朋友圈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各村通过村规民约上墙,动员党员干部、志愿者到田间地头、人口密集处加大教育宣传力度等多种方式,让村民广泛知晓村规民约,并深入了解其内涵与意义,推动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河湖镇党委发出倡议,从创新基层村民自治制度入手,对村规民约进行修订完善,形成村级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工作格局。镇村干部和各村党员要率先垂范,争做移风易俗的倡导者、宣传者、推动者,引导基层群众遵守公民道德、履行法定义务、维护社会秩序,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争做移风易俗的模范。
  抓执行,全力以赴倡树文明乡风
  “自村规民约实行以来,家家户户搞卫生、讲文明。我们村也成立了新风协会,对不孝敬老人、不遵纪守法等不良现象进行通报批评,并由新风协会成员上门开展说服教育工作,这样一来,家庭邻里之间越来越和睦,群众的幸福指数得到很大提高。”三河湖镇王素先村党支部书记王书林说。
  据了解,为从根本上杜绝群众丧事大操大办的现象,王素先村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为主题,对“一碗汤”的菜品、质量、价格等方面重新作了要求,经商议讨论后提出“丸子豆腐汤”或“白菜杂烩汤”的接待标准,以实际行动引导群众践行文明节俭、反对铺张浪费。该村村民纷纷表示,有了新修订、接地气的村规民约,每个人都在不断改进自己的言行举止,今后大家会继续从点滴做起,在改变自身陋习的同时,相互监督,形成“遵约光荣、违约可耻”的良好氛围。
  三河湖镇将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把文明新风融入到农村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让“小村规”在乡村“大治理”中时时发挥作用、处处能起作用,从思想上、行动上引导村民自觉摒弃不文明行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倡树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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