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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情担当为民爱民 履职尽责服务乡村 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贡献更多民政力量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田洪健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人民满意”为根本,坚持“1+5+N”总体工作思路,持续推进民政事业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全市乡村困难群体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一老一小服务质量显著提升、移风易俗取得明显成效,文明乡风浸润美丽乡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了坚实的民政智慧和力量。
  聚焦生活富裕,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体系
  救助保障有力度。大幅提高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等9类困难群众救助标准,保障水平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乡村困难群体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救助服务有温度。健全农村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多部门信息共享等机制,深入摸排并动态监测帮扶农村低保边缘人口。
  救助机制有高度。策划实施“一米阳光”系列救助项目18个,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服务制度建设,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向农村延伸。
  聚焦组织振兴,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深入实施村务公开阳光工程,修订完善村务公开目录。持续开展村(社区)“牌子多”集中整治。
  提升乡村规范化水平。加强基层议事协商能力建设,以“民主议政日”为载体,梳理乡镇(街道)、村(社区)协商事项及其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使用范围和业务指导部门,制定协商目录,明确协商程序和协商形式。
  加强乡村思想道德培育。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开展婚姻文化宣传工作,倡导婚丧文明节俭。新建公益性安葬(放)设施120处,实现全市所有村居服务全覆盖。
  聚焦文化振兴,健全服务乡村精神文明健康体系
  弘扬扶弱济困文化。落实好农村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养育津贴等社会福利保障制度,选优配强村(居)儿童主任,推动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有效运转,强化“孝善食堂”服务功能,打造关爱保护主阵地。
  弘扬孝老敬老文化。完善乡村居家和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盘活乡镇敬老院设施资源,大力培育农村为老服务社会组织,乡镇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84.1%,位居全省第二位。
  弘扬特色地名文化。以强化地名管理为基础,以红色地名、故事地名等为主要内容,以地名文化展播持续开展宣传,让地名文化走进农村寻常巷陌、千家万户。
  聚焦人才、产业振兴,健全服务乡村振兴保障体系
  畅通乡村社会组织渠道。市民政局简化登记程序、强化分类指导,在全省率先实现91个街道(乡镇)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全覆盖,引导乡村社会组织有序参与乡村建设,初步构建形成了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全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格局。
  完善参与帮扶机制。引导慈善资源助力乡村振兴,建立更长效的“物质+服务”多元帮扶格局,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动、功能互补,让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充分发挥。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乡镇社工站建设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实现乡村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全覆盖。选派民政优秀干部,采取任职、挂职、驻村、结对帮扶等形式,助力乡村振兴。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解放思想大讨论为契机,不断深化对做好农村民政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更好担负起民政部门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大局的职责使命,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贡献更多民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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