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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百姓喜闻乐见的“法治传声筒”
滨州中院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做有趣、有料、有温度的法院宣传
  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讯(通讯员尹晓宁报道)为有效发挥“青年文明号集体”在新时代宣传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滨州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紧紧围绕法院工作重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做有趣、有料、有温度的法院宣传,成为滨州市民身边喜闻乐见的“法治传声筒”。
  做经济适用、贴合本土的法院宣传
  2020年起,滨州中院联合滨州日报、滨州电视台联合发布《生活中的民法典》系列专栏文章和《黄河滩味儿民法典》系列短视频,用接地气的表达,为群众解读见义勇为免责、保护个人信息、禁止高空抛物、禁止霸座、胎儿享有继承权等老百姓关注的《民法典》新规,受到了滨州市民的一致好评。
  在普法的本土化上,滨州中院宣传处不断创新宣传形式。结合“在知爱建”主题实践活动,推出了“法小虎说法院”系列新媒体作品,在滨州的城市形象小虎滨滨的设计基础上,创作了法小虎系列动漫形象,用手绘漫画和短视频形式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讲解,“不能带进法庭的违禁品”“抢不走的流钟锅子饼”“法徽的正确打开方式”“惹不起的野生动物”等法律观点,让生僻的法律概念成为群众耳熟能详的法律故事。
  2020年以来,滨州中院制作公益广告、普法短视频等超过50部,滨州本地平台累积观看人数超过300万人次,成为滨州人喜闻乐见的“法律宣传员”。
  做清新明快、不落俗套的法院宣传
  “借给朋友的钱,怎么合法的约定利息?”“不懂法律规定,多还了利息怎么办?会不会亏本?”为了让群众以耳目一新的方式获取需要的法律知识,滨州中院宣传处坚持普法为先、宣传为次,做清新明快、不落俗套的法院宣传。
  2021年起,滨州中院推出了“法+圆桌会”访谈,根据话题邀请法官和其他领域的工作人员共同探讨法律规定和法外之趣。在选题上,不打擦边球、不蹭热度,就以审判实践中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问题为切入点,做普法干货;在形式上,不背法条、不做论文式的全面解读,直截了当告诉群众,这样做行,那样做不行。
  创作了《生活中的民法典》之李小鱼系列,用手绘形式描画倒霉蛋儿李小鱼与民法典碰撞的种种不和谐;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推出的《你咋这么像我》,结合滨州法院真实案例解读民法典中集体商标、卡拉OK侵犯著作权、傍名牌侵犯商标权等具体规定,给网友提供了更新鲜的普法视角。
  “我才知道我们‘沾化海蜇’是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以后碰到侵权产品,可得注意维权了!”一位“沾化海蜇”的经销商陈某说。
  做喜闻乐见、影响深远的法院宣传
  “我用别人的名字买房买车,法院也拿我没办法!”“我不坐高铁也不坐飞机,失信对我没影响!”
  为了以执行诚信引导社会诚信观念回归,2021年起,滨州中院组织执行直播,以直观的执行场景呈现违法失信的代价,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教育引导广大公众诚信守法。
  为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效果,每一次执行直播,滨州中院都会精心挑选精通民事、执行工作,了解相应法律规定的法官或法官助理在执行直播中作随行解说。从民法典新规定的诉讼时效到迟延履行加倍利息的计算标准,从相邻权排除妨害到离婚纠纷抚养费的承担,从保证期间到抵押权的实现,解说范围覆盖弹幕全部提问,执行直播成为法官说典的实景教学。
  2021年以来,滨州中院联合山东电视台、新华社、山东高院15次直播执行现场,超过5000万网友在线互动,成为网民最好的“诚信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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