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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行政执法领域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讯(通讯员报道)近日,市司法局公布《滨州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第一批)》。该清单是全省首个市级综合性不予行政强制清单,也是继免于行政处罚清单和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后,滨州市在行政执法领域推出的又一个包容审慎监管清单。
  清单涵盖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管理、水利等重点执法领域。通过明确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与界限,倡导行政执法机关在法律框架内、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对当事人情节显著轻微、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违法行为,不再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实施精细化执法,为当事人提供更大保障,尽可能减少执法行为对当事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用“对行政相对人影响最小的方式”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
  清单的出台是滨州市将行政强制措施限定在最小范围、最低程度的制度保证,将原来由一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个案权衡的问题,上升为全市统一实施的执法规则,确保了执法的统一性。从制度层面上将执法人员过度实施强制措施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同时也为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加强监督提供了标准。
  下一步,滨州市司法局将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情况以及行政执法实际对《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进行动态调整,逐步扩大不予行政强制措施范围,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成就企业家梦想,助力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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