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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整治提升三年行动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李肖通讯员孙宝柱报道)为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结合我市实际,近日,滨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滨州市安全生产风险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整治提升三年行动。
  《方案》指出,要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措施走深走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专题培训,严格监督检查,细化考核奖惩。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制度化常态化监管整治,执法检查、隐患排查常态化,企业诊断式自查制度化,重点行业领域风险整治提升常态化。细化实化重点环节安全风险管控,严格高风险作业安全管控,严格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控,严格检维修、试生产安全管控,探索建立事故复盘机制。落地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企业三类人员培训制度,落实企业安全总监培训制度,落实企业一线员工培训制度,规范落实“晨会”制度,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重点行业对标达标,实施标准化企业巩固提升工程。稳步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推进高危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智能化升级工程,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提升工程,推进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信息化建设应用工程,推进智慧燃气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工程,推进市智慧海洋渔业监管平台建设工程。坚决把应急救援挺在事故防范的最后一道防线上,着力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强化应急指挥体系建设。
  《方案》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整治提升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宣传贯穿风险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全过程,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要强化违法惩处,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切实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类分级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要强化督查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聚焦风险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各项重点任务,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责任落实。要强化工作调度,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单位要定期梳理汇总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定期专题研究推进重点、难点问题。
  据了解,《方案》共分为四个阶段,2023年3月底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为全面整治阶段,落实分类分级监管,全面自查自纠,加强督导检查。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为集中攻坚阶段,建立清单,攻坚整改。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为巩固提升阶段,强化制度落实,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重大隐患,认真总结安全生产风险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做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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