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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3号
  《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22年10月28日经滨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2022年12月21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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