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刘清春通讯员王蕾马小川报道)11月30日,市教育局发布通知,2023年全市中小学假期安排出炉。
义务教育阶段寒假共4周,时间为1月9日至2月7日(农历2022年腊月十八至2023年正月十七),2月8日(农历正月十八)开学。暑假时间共8周:7月5日至8月30日,8月31日开学。
高中学校寒假时间共3周:1月16日至2月7日(农历2022年腊月二十五至2023年正月十七),2月8日(农历正月十八)开学。暑假时间共7周:7月12日至8月30日,8月31日开学。
幼儿园可参照中小学放假时间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妥善执行。
2023年公共节假日,原则上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得调整假期,严禁随意增减假期时限。因初中、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等原因影响学生正常上课时间,寄宿制学校调休,以及因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至少提前3天按审批权限报上级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调整方案确定后要提前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和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有偿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拉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作宣传,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