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要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的政治建设,坚定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规矩,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丰富政治关怀举措,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离退休干部党工委组织体系,科学设置党组织,灵活安排党组织设置形式,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实行在职党员担任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指导员制度,完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述职制度,制定党组织经费标准,推进与社区党组织融合共建,扎实推进“四位一体”工作模式,深化品牌建设。要强化对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管理监督,严格组织生活,增强遵规守纪意识,坚持并完善谈心谈话和教育提醒机制,实施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安家计划”,探索建立流动党员双向共管机制。要加强离退休干部作用的发挥,开展“在知爱建”银龄行动,深化红色宣讲活动,鼓励老党员工作室建设,推行“党建+志愿服务”模式,持续推进“三职合一”组织模式。要加大表扬宣传力度,完善干部荣誉退休制度,推进“渤海银辉之家”建设,持续开展“我为老干部办实事”项目,积极发展爱心团队,强化对离休干部的精准服务,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内激励关怀保障。
《实施细则》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离休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要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安排和成员单位述职内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党委老干部局要加强宏观指导、督促落实,其他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级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国资委党委等要统筹抓好本领域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要履行本部门本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要抓好具体组织落实。要完善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制度,建强工作队伍,健全检查考评机制,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