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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再延期再扩围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隆卫通讯员王珂珂报道)近日,记者在市人社局获悉,滨州市积极落实国家和省要求,对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实施范围和实施期限进一步扩大和延伸,并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快捷的社保经办服务。
  据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认定范围已扩大到全省,扩大范围后我市全部县(市)区中小微企业均可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缓缴期限自2022年4月之后(不含4月)第一个未缴费月份至2022年年底,其他条件不变。对于企业在缓缴期满后一次性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申请分期缴纳,原则上每2个月缴纳不低于1个月度的缓缴费款,最迟于2023年年底前补缴到位,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同时,市人社局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快捷的社保经办服务,全面推进“即申即享”服务模式,通过与其他部门数据共享确定企业经营困难的,实现秒批办理。无共享信息的,企业提供有关材料后,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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