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李伟伟通讯员王政雷报道)为进一步扩大全市家电销售规模,有效激发家电消费市场活力,拉动消费数据增长,9月23日上午10:00,我市将发放家电行业消费券。此轮发放的消费券共100万元,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发放,先到先得,抢完为止。
据悉,此轮消费券采取循环发放的模式,首轮发放时间为9月23日上午10:00,次轮发放时间分别为9—12月的每月10日、20日、30日上午10:00。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首页—奖励中心—推荐”领取,领取时银联云闪付App需定位至滨州市,首轮有效期为7天,次轮起有效期为10天,逾期消费券自动失效,未核销及未发放的消费券资金自动滚回资金池,至资金使用完毕活动结束。
领取家电消费券到店消费时,消费者应告知收银员使用家电消费券,扫码付款并开具家电零售发票;需在商店进行信息登记,留存身份证照片、家电零售发票照片(开票日期应在活动期内)等资料。活动咨询电话:0543—3188037。
家电消费券分为A类消费券、B类消费券两种。
A类消费券。消费者在我市滨城区、沾化区、邹平市、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燃气灶、抽油烟机、手机、电脑(含平板电脑)8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3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5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600元消费券。
B类消费券。消费者在我市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博兴县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燃气灶、抽油烟机、手机、电脑(含平板电脑)8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4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6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700元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