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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召开
我市6名同志和4个集体受表彰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裴庆力报道)9月21日上午,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表彰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激励全省广大公务员学习先进,努力以新担当新作为创造新业绩,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
  会议采用视频形式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永祥,市委副书记梁金光在滨州分会场出席会议,并为分会场参会的受表彰对象颁奖,周鸿、穆杰、丁锋、杜玉杰、王体功、丁海堂在滨州分会场出席会议。
  据悉,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市红十字会赈灾救济部部长庄艳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博兴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一级主任科员王志强,沾化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沾化冬枣产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刘登枝,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副支队长兼三大队大队长、警务技术一级主管徐胜利,无棣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杨静,邹平市临池镇党建办副主任潘秋收,惠民县法院石庙皂户李法庭庭长、一级法官解希军等6名同志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市科技局、滨城区彭李街道党工委、阳信县委统战部、惠民县魏集镇党委等4个集体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其中,刘登枝作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代表在省主会场发言。
  周鸿在滨州分会场主持表彰时希望,受表彰对象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不辜负组织的重托和人民的期望,继续在滨州高质量发展中当先锋、创佳绩。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坚守初心、勇担使命,作人民公仆、让人民满意,在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新征程上砥砺奋进、接续奋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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