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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城区“升级”容错纠错实施方案
“防容纠”机制让干事创业者暖心前行
滨州日报/滨州网通讯员李荣新李珊珊陈彦儒
  “在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等方面开拓进取、主动履职,出现失误错误的;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突破常规,出现探索性失误错误的……”这是滨城区纪委监委新制定出台的《关于建立“防容纠”工作机制为干事者“撑腰”的实施方案》的内容。
  为改革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滨城区新的“升级版”容错纠错实施方案,予以容错的情形细化增加至11项。同时,还明确了4项符合容错情形可以不予追究责任的情形,5项不适应容错的情形,进一步完善了“防容纠”工作机制,划出干事创业的“安全区”,让干事创业者暖心前行。
  近年来,滨城区纪委监委坚持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挽救原则,建立健全容错免责备案、容错审批、纠错改正等三项机制,打消干部“多干多错”的顾虑。“用‘可容与不可容’划出干事创业‘安全区’和‘不可为’的底线,给党员干部吃了一颗‘定心丸’,更好地发挥减负增压‘双向阀’作用。”滨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提前备案,遇需容错免责事项可提出书面申请
  为让广大党员干部实干担当、积极作为,困难面前敢啃“硬骨头”,早在2017年,滨城区就探索建立了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
  在新发展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发挥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保护和调动全区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今年,滨城区纪委监委结合全区工作实际,及时梳理近年来容错纠错的相关情形,在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和“四种形态”政策界限要求,提炼总结全区关于容错纠错适用情形的具体事项,对新出台的“升级版”容错纠错实施方案,创新增加了提前备案机制,做到事前预防,遇事提前申请。
  该机制按照实事求是、一事一备的原则,对符合容错免责情形事项的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党员公职人员等,有需要容错免责备案事项的,向本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进行集体研究。对符合备案条件的,提交材料,由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分别报纪委、组织部门备案,对重大或复杂事项,召集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并向申请单位反馈备案情况。
  据滨城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创新实施容错免责备案机制,就是让广大党员干部可以放开手脚,在干事担当过程中,对提前预判因历史遗留问题等客观不可抗力原因或将出现容错事项,可提前向区纪委监委报备,予以容错,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审批纠错,精准审核规范事中事后流程
  为营造合力容错的良好环境,滨城区纪委监委立足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容错和纠错并举原则,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容错纠错机制再升级,从提高容错免责工作的操作性和规范性入手,明确使用情形、实施主体和认定程序,推动容错免责制度机制深化细化具体化,实现了“为什么容、容什么、怎么容”一体化。
  滨城区纪委监委实行“谁追责问责、谁负责容错”,责任追究机关在追责问责工作中,主动核实责任追究对象是否具有容错情形,对符合条件的,同步启动容错程序。在容错调查核实结束后,集体研究,对是否符合容错情形作出结论,符合容错条件的,视情分别作出从轻、减轻、免予处理或者不予追究责任处理。
  同时,落实回访教育,区纪委监委坚持把回访工作与日常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因人施策制订“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对曾经犯错的干部积极开展回访教育,通过谈心谈话,解压疏导,做好跟踪记录,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和生活情况,切实做到政治上关心、思想上引导、生活上帮助,化解受处分人员心结,帮助干部重燃干事创业信心,为愿扛重活、敢打硬仗的干部撑腰鼓劲。
  去年以来,全区共实施容错纠错7起,涉及7人;为6名干部澄清正名;对55名受处分处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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