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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在体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表扬
我市多个单位多名个人获表彰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任宵通讯员董会青报道)近日,在山东省第25届运动会期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体育局联合下发《关于表彰山东体育强省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省体育局下发《关于通报表扬2018-2021年度全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在体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表扬。
  《关于表彰山东体育强省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中授予14个单位、6名同志“山东体育强省建设突出贡献奖”称号;授予116个单位“山东体育强省建设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24名同志“山东体育强省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其中,滨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沾化区体育运动学校、滨州实验学校、滨州市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滨州市中医医院被授予“山东体育强省建设先进集体”称号,孙希军、陈文明、袁珊珊、刘春华被授予“山东体育强省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关于通报表扬2018-2021年度全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滨州市公安局、滨州市城市管理局、滨州市滨城区第二实验小学、滨州邹平明集镇人民政府、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象棋协会等7个单位被授予“2018-2021年度全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庞鲁华、陈文静、袁彦红、石岩、王海霞、刘志强、汪立胜、裴艳丽等8人被授予“2018-2021年度全省群众体育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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