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何时何地,我都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决定,听从党的安排,完成党的任务,勤政廉明,当祖国和人民需要的时候,能挺身而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这是滨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一级法官王炳申在入党志愿书里写的一段话。工作30多年来,他先后在人民法庭、执行庭、民二庭、监察室、民一庭、立案庭等部门工作,用青春和热血谱写了一首忠于党和人民、忠于司法事业的时代赞歌。
倾情促调解,服务大局勇担当
“三个效果”相统一是每一位法官办案的最大追求。30多年司法生涯中,王炳申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担任法庭庭长期间,王炳申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服务大局。他常常利用午休及节假日休息时间,带领年轻干警主动进村、进社区或协助村居干部开展诉前调解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现与村居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无缝对接。
2021年4月,王炳申办理了原告刘某某诉某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申请保全了该企业1500余万元账户资金。当时,正值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之际,该企业董事长反映,受疫情影响,企业发展举步维艰,2000多名工人即将面临放假,请求法院解除对资金的冻结。
王炳申到该企业深入调研了解情况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制定还款计划。之后,该企业利用该笔资金,很快恢复生机,不但及时还清了欠款,还和对方达成了长期合作协议,原被告双方走上了共同发展之路。
专业加专注,司法有力有温度
基层法院的案件,有疑难复杂的大案要案,但更多的是关乎民生的小案。王炳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做一名有温度的法官。
在一起金融借款案件中,一名被告反映贷款并不是本人贷的,而是同村的保证人把他骗到银行签的字。为还原事实真相,王炳申反复找到原告公司调查核实当时的情况,确定实际用款人确系保证人,而非这位被告。最终,该案以涉嫌贷款诈骗罪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秉公办好案,廉洁司法护公正
多年来,王炳申始终秉持“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灵魂和生命”这一信念,坚守正义与良知,不被利益所惑、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累,审慎运用手中权力,文明司法、廉洁办案,认真履行好法官职责。办案过程中,常有人找王炳申说情送礼、请吃请喝,但他或婉言谢绝,或严厉批评,他视廉洁为铁律,在思想上筑起一道攻不破的防线。
王炳申还时常叮嘱年轻同志:“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千万不要在廉洁问题上犯错误。”“咱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有时候看着很小的错误,但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一百的错误。”这既是王炳申的座右铭,也是他多年来精益求精的源泉和动力。
在法院工作三十多年,王炳申共办理各类案件50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被举报投诉,调解撤诉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服判息诉率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