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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督导检查实施分类推进强化技术保障
我市多举措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任斐通讯员綦鑫李文慧报道)近日,记者在市住建局获悉,我市高度重视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成员单位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先后印发了《全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时间节点和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高位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取得积极成效。
  加强督导检查促落实。连续开展实地督导,在5月份由市住建局对县(市、区)开展自建房专题调研督导的基础上,6—7月市县两级持续加强实地督导。其中,6月份市县两级共组成30个组,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督导乡镇(街道)73个、涉及5461户;7月份,市住建局抽调工作人员及建筑结构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组成3个督导组,对9个县(市、区)进行实地督导,共抽查18个乡镇(街道)、252户(栋)房屋。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均已及时反馈县(市、区)落实整改。同时,建立市级包保督导机制,制订了《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包保督导工作方案》,实施市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帮包县(市、区)督导机制,由各单位县级干部带队,吸收有关专家参与,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每次督导不少于4个乡镇(街道)。
  实施分类推进抓整治。结合省城乡房屋整治和清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部署,将我市前期在城市“两违”房屋排查中发现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尚未整改到位、影响公共安全的193栋城市房屋,纳入百日行动首批整治清单,实行整改销号管理。截至6月10日,以上既有隐患已全部整治完成。积极推进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改,在全面开展自建房排查的基础上,根据排查情况分级分类实施整治,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截至7月30日,我市共排查自建房39243栋(户),其中,经营性自建房37100栋(户)、初判有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452栋(户),已全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鉴定,并完成经营性自建房鉴定387户,占初判有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户数的85.6%。鉴定为C级的4户已采取维修加固措施,D级的18户已全部停用,将采取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消除隐患,剩余初判有安全隐患的房屋正在积极加快鉴定进度,并采取相关工程、管理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强化技术保障推进展。坚持强化技术力量配备,组建市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服务机构库及技术人员库,首批公布技术服务机构14家、技术服务专家77名,并从中择优推荐3家机构申报成为省级技术服务机构、15名专业人员申报省级技术专家;组织县(市、区)梳理公布县级技术服务机构和技术专家,共确定县级技术服务机构41家、技术专家182名。积极开展指导培训,召开全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鉴定培训视频会议,并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共培训各级工作人员、技术人员近500人;认真做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系统软件使用的培训指导,协调做好省市县三级信息沟通衔接,及时解决排查系统出现的技术问题,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市将认真落实“严真细实快”作风要求,严格标准、摸清底数、快查快改;聚焦重点,建立隐患问题、整治责任“两个台账”,实施销号管理,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迅即消除隐患,对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涉及公共安全的一律停用、封存;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组织各部门落实责任、加强联动,协同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全力实现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提质提速。加强帮扶督导,对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一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提高、变更调度通报频次;建好用好包保督导机制,通过帮扶指导、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检查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建立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对违法改扩建或将自建房违规用于生产经营的,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加快研究制定相应的法规规章,推进建立房屋体检制度,明确产权人的管理责任、使用人的安全责任,为从根源上做好自建房管理提供制度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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