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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公安局政委周海林:
聚力三大重点“三创一体”推进文明品质提升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康曌赵鑫通讯员樊娉娉
  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滨州市公安局强化责任、细化分工,开展了一系列整治行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记者:市公安局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一直发挥着主力军、排头兵的作用,截至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
  周海林:交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公安交警部门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勤务,设置交通文明劝导服务点95处,出动流动宣传车320辆次,300余名民辅警在主城区高峰岗点、重点路段劝导市民安全文明出行,宣传交通法律规范,交通秩序持续向好,骑乘电动自行车市民的头盔佩戴率达到78.5%,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群众出行更加顺畅。今年以来,飞线落地整改36处、地下管道线缆捆扎33处、窨井隐患整改264处、清理杆件污迹347处、落地机柜挂杆箱喷漆325处、清理树木遮挡45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根据群众诉求,近两年城区新增停车泊位1.6万余个,目前城区停车泊位总量已超过2万个,车辆停放秩序明显好转。通过实施市区通行效率提升工程,形成覆盖主城区的“五横四纵”绿波网,平均行程时间降低25.6%,每条绿波道路停车次数平均减少约5次。
  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开展提升社会治安群众满意度“十项攻坚”,现发命案全部破获,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20%,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立案数、损失数分别下降41.9%、54.9%,“禁种铲毒”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记者:随着市主城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攀升,市公安局在文明交通管理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周海林:自《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从“三个维度”发力,不断提升电动自行车规范化管理水平。
  扩展宣传广度,提升社会共识度。深入推进宣传阵地建设,在学校、市场、企业、农村、街道等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主题宣传256场次。整合媒体资源,开展声、屏、报全面宣传,通过短视频、访谈、专题文章等方式与驻滨各主流媒体做好宣传联动,扩大电动自行车守法文明出行宣传覆盖面。
  加大管理力度,提升管理水平。坚持先劝导、再查处的原则,自主研发使用“微劝导”微信小程序,依托小程序劝导群众1.3万余人次。在城区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设置固定及流动电动自行车违法查处点12处,查处未悬挂号牌、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6000余起。
  提升服务温度,落实便民举措。深入践行“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的警务工作理念,开展爱心头盔发放活动,向环卫工人发放安全头盔131个,增设安全提示标志105个,切实保障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有序。向群众公布全市电动自行车挂牌服务网点、企业销售网点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实现电动自行车挂牌马上办、就近办,打通了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最后一公里”,将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打造成民心工程。
  记者:今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在下一步的冲刺阶段,市公安局将聚焦聚力哪几个方面的工作?
  周海林: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锚定“创则必成、建则必胜”的目标,狠抓文明品质提升。
  推动交通品质更高。持续强化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强化文明交通宣传,重点整治城区道路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无车牌、驾乘人员不佩戴头盔、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规等违法行为,不断提升市民守法、文明出行意识。
  推动平安品质更稳。深入推进平安滨州、法治滨州建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加强社会面巡逻防范,组织开展社会治安拉网式、起底式“大清查”,集中整治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确保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强化城市养犬管理,督促引导群众形成文明养犬习惯。
  推动服务品质更优。强化全警文明创建工作主力军意识,坚持创城、创优、创满“三创一体”统筹推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规范执法行为,优化办事流程,打造规范、高效、优质、暖心的公安服务窗口,全力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贡献公安力量、展现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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