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通讯员范颖刘玲玲报道)近日,一位父亲从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手中接过一份裁定,这是今年以来该法院开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
据了解,这是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涉案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与其监护人教育方式不当、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有直接关系。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由于工作原因,平时与孩子缺乏有效沟通,对孩子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缺少必要的关注和引导,家庭教育长期处于缺位状态。
鉴于此,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规定,针对监护人监护失职情况,向其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其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在法官释法说明后,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意识到自己平时疏于对孩子的教育和管束,诚恳地接受了法院发出的“家庭教育令”,表示会全力关注孩子的心理需求,并当场签署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