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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的命令
滨州公安机关1个集体4名民警受到表彰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罗军通讯员张锦程报道)近日,公安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的命令,评选86个单位为全国优秀公安局,580个单位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991名同志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296个单位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296名同志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滨州市公安机关1个集体4名民警受到表彰。
  其中,滨州市交警支队滨城区大队副大队长董爱荣被表彰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邹平市公安局监管大队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滨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副支队长孙艳兵、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王晓静被表彰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滨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车站派出所指导员魏艳被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靠前一步,主动作为,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涌现出一大批英雄模范。此次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他们中有的长期坚守路面一线,是文明交通的守护者;有的坚守在抗疫一线,无私奉献;有的长期战斗在隐蔽战线,默默无闻;有的扎根基层,真情服务群众……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
  全市广大公安民警辅警表示,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就是要以英雄模范为榜样,在新的赶考路上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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