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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人民法院胡集法庭:
实行上门服务成功调解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通讯员陈逸玮报道)近日,惠民县人民法院胡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
  据悉,本案原被告亲属张某因交通事故去世,保险公司向原被告赔付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97.7万元。保险公司把全部款项汇入死者的丈夫,即被告邵某的银行账户,死者母亲即原告董某,起诉被告邵某分割该款项。
  案件受理后,胡集法庭庭长贾汇泉考虑到董某已年逾九旬、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与法官助理主动来到原告家中进一步了解情况,并提前为老人准备好助听器。经耐心询问后,贾汇泉明确了老人已经知晓其女儿去世及保险赔付情况等相关事实,起诉也确实出自老人的本意。
  庭审过程中,被告邵某不想对赔付款进行分割,而是希望赡养原告,经过询问原告本人及其亲属意见,均不同意由邵某赡养。了解到双方的关系和分歧,贾汇泉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从法律、人情、伦理等方面为被告做工作,使被告充分认识到自己应当支付原告部分赔偿款,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支付原告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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