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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中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
2021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绩效考核居全省第二,诉前调撤率超七成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罗军通讯员尹晓宁报道)4月25日上午,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2021年度滨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以下称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
  2021年度滨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绩效考核居全省第二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贾恒武介绍,知识产权审判承担着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创造、保护公平竞争等重要职责,滨州法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
  2021年,滨州辖区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806件,审结792件,结案率为97.2%,结收比为98.3%,调撤率为72.3%,上诉率为5.4%,平均办案天数20天。2021年,滨州法院新收的763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包含诉前调收案)中,著作权纠纷案件为435件;商标权纠纷案件为311件;其他知识产权案件17件。2021年度,滨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绩效考核位居全省第二。
  近年来收案数量增速明显,2021年度诉前调撤率为72.3%
  白皮书显示,2021年,滨州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呈现多个特点:
  收案数量增速明显。2018年至2021年期间,滨州法院分别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92件、444件、455件和806件。2018年以来,滨州法院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收案数量逐年增长,尤其是2019年和2021年,同比增长分别达到131.3%和77.1%。
  调撤率高、办案效果好。加强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纠纷,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案件诉前调解程序,调解人员在释法明理的基础上,解开当事人特别是侵权行为人的法律之惑。2021年度,全市诉前调阶段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747件,其中调解结案540件,调撤率为72.3%,一审知识产权案件上诉率仅为5.4%。
  审理周期明显缩短。一是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对诉讼标的额不大且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较小的商标权、著作权等纠纷案件,优先由速裁团队办理,确保在10日内审结案件。二是实行诉前调解告知制度。在立案前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诉前调解阶段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当事人确认的送达地址,均适用于正式立案后的诉讼阶段,进一步优化诉讼程序,缩短审理周期。三是严格规范延长审限、发回重审审批机制,切实缩短诉讼周期。含诉前调解案件在内,我市2021年度知识产权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为20天,同比缩短了13天。
  运用线上办案高效解决纠纷。采用线上庭审、微信调解等方式,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切实提高审判效率。2021年在线审理、调解知识产权案件700余件,占结案总数的70%以上。
  平等保护中外主体合法权利。依法妥善审理涉外主体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服务保障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2021年在诉前调阶段化解的“迈克寇斯(瑞士)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诉贾某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经过一次调解延期申请后,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及时过付了赔偿款项,得到了中外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滨州法院不断完善机制,全面加强司法保护
  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方面,滨州中院实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制度。加强与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司法程序上的沟通协调,建立和完善与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诉讼“三合一”审判机制相适应的案件管辖制度和协调机制,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
  实行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出台了《关于知识产权民事侵权纠纷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指导意见》,对于侵权人具有故意且情节严重的,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人的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切实遏制和威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完善知识产权证据认定规则。一方面,合理适用举证责任规则,积极引导当事人就权利状况、侵权认定、损害赔偿等方面的事实进行举证。另一方面,依法适用证据披露及证明妨碍规则,明确当事人披露事实和证据的义务以及证明妨碍的法律后果,对妨害诉讼行为和不诚信诉讼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制裁。
  完善知识产权联动保护机制。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出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衔接联动实施办法》,相互邀请对方专业人员作为调解员,共同做好知识产权司法、行政案件调解工作。
  贾恒武说,下一步,全市法院将不断加强专业化、精英化队伍建设,继续推进院校合作教学项目,着力优化激励创新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实现滨州“科创品质更强”打造制度完备、体系健全、环境优越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以实际行动答好“山东走在前,滨州怎么办,法院如何干”的时代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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