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葛肇敏通讯员赵春晖报道)日前,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更加有效地应对疫情形势变化,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病毒检测和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群众负担,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要求,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做出调整。
自3月21日零时起,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含检测试剂)价格,从原先的每次最高40元下调到每次不得超过28元。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规范进行的新型冠状病毒混合检测,不区分样本数量,最高价格从原先的10元/人次下调为6元/人次,不得另外收取检测试剂等其他费用。
非公立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
各类核酸检测机构要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项目价格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在核酸检测中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扰乱市场秩序和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