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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检察机关坚持“供给侧改革”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上接第一版)  
类案监督,助力小微企业走出困境
  “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关键要有监督的意识。”曾成功监督公安机关对一食品有限公司被骗案立案侦查的无棣县检察院检察官高磊深有感触地说。
  2020年,无棣县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辖区某食品公司时,了解到该食品公司与养殖户张某签订养殖协议,公司提供鸡苗、饲料、兽药,张某提供场所并负责养殖,肉鸡出栏后,公司按照保底价格收购。但是到肉鸡出栏时,张某却称鸡苗质量不好,3万只鸡苗死了1万多只。高磊当即向公司调阅了饲料和兽药的交付明细,发现该养殖户一直按照3万只鸡的需求量领取饲料和兽药,养殖户涉嫌诈骗,遂建议该食品公司报案。
  随后,检察机关又发现了新线索,张某曾两次以低于合同保底价一半的价格向附近屠宰场出售了1万余只肉鸡。至此,案件事实十分明确,这是一起典型的合同诈骗案。无棣县检察院果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犯罪嫌疑人充分释法说理,督促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食品公司20万元损失。
  为构建内部融通、内外协同的一体化监督格局,滨州市检察机关先后建立健全法律监督线索发现处理和协同处理机制、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和协同办理机制、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织密监督网络。
  据介绍,2020年以来,滨州市检察机关内部各部门互相移送监督线索12条,借助上述线索立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2件5人;与司法行政部门互相移送监督线索39条,协同办理涉民营企业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9件。对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监督1件;围绕保护企业权益、保障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检察和解民事案件68件,实质性化解涉民营企业行政争议19件;监督公安机关对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撤案3件,对全市68件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全部清理完毕。
  法治帮扶,增强企业防控风险能力
  “依法依规经营本身并不直接创造价值,但可以确保企业长久创造价值。增强法治意识,防控经营风险才是致富最便捷的路径。”不久前,在滨州大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法治宣讲团成员、滨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谢禅讲了一堂题为《民营企业民事法律风险防范》的法治课,台下听众不时频频点头。
  据悉,为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者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增强企业防控法律风险的能力,滨州市检察机关在全市范围内选拔27名检察人员组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法治宣讲团,涵盖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职务犯罪预防等各个领域。针对金融类犯罪及金融系统职务犯罪频发态势,宣讲团组织开展“金融法治宣讲10堂课”活动。针对民营企业容易踩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的情况,组织开展法治宣讲进企业活动。目前已举办法治讲座、法律咨询20余场次。
  市检察机关还定期开展民营企业法治需求调研,建立企业法治需求共性、个性“两张清单”,建立两级院班子成员联系服务省市重大项目制度,着力为企业提供精准法治服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滨州市检察院召开4次座谈会,邀请4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座谈,收集意见建议57条,多项意见被采纳并转化为工作机制,共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制度规范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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