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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结束
四家受评议单位均获优秀等次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罗军通讯员夏华玲报道)1月19日,滨州市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暨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七次(扩大)会议召开。
  会上,介绍了滨州市2021年度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的基本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市妇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黄河河务局4个单位依次向大会报告本单位开展普法履职情况,4个单位分别在报告会场展示普法成果。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常委、法学专家、基层代表、媒体代表组成的评议团结合实地考察情况,对各单位的履职报告情况进行现场打分,最后综合前期社会公众评议情况,对受评单位作出评价。4家受评议单位均获得优秀等次。
  开展社会评议国家机关普法履职活动,由国家机关主动向社会、向普法主管部门报告履职情况,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评议监督,将有力促进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民法治宣传大格局。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增强做好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普法宣传工作同依法治市、服务中心大局、培育法治文化等结合起来,着力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全面推动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2021年11月3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滨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实施办法》。根据《办法》要求,市普法办从市级普法责任主体抽取了四家普法责任部门,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价普法工作,通过自查自评、实地考察、社会评议、履职报告、现场评议、专家点评等步骤,对被评议单位普法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被评议单位对照《实施办法》中列明的普法责任制机制建设、系统内部学法用法、社会普法宣传、创新普法形式、普法工作实效等五个方面25项普法指标落实情况报告普法履职情况。通过实地考察得分占比10%,网络社会评议得分占比30%,现场报告评议得分占比60%的比例计算评议总分,进一步提升评议活动的社会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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