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裴庆力通讯员赵惠娟报道)1月12日,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烟花爆竹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即日起至3月31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要统筹做好辖区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到村、社区、小区物业等基层单位。各级公安、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服务、城市管理部门要制订方案,加大执法力度,依据各自职责推进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
通知还要求,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要强化宣传督导,通过多种方式,将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规定宣传到村、到户、到社区,让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家喻户晓。公安、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服务、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成立专项工作组,调度推进落实辖区内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对于责任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引发不利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