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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一水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定
2021年全市累计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水产)8个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张康通讯员张振华阮琛琛报道)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发布2021年第二批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公告,滨州海阔水产有限公司养殖的石斑鱼通过认定。
  据悉,滨州海阔水产有限公司在石斑鱼养殖过程中,研究制定了完整的养殖技术规程,对于石斑鱼养殖池苗种及养殖设施、苗种放养、饲养管理、水质管理、放养密度、日常管理、病害防治等技术措施都制定了详细规定,从而给予石斑鱼产品从苗种养殖到最终销售运输装卸全流程保障。
  近年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扎实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引导符合要求的水产养殖生产单位申报无公害农产品,并认真做好产地现场检查、产品抽检、申报材料审核等工作。2021年,全市累计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水产)8个,进一步提高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力促进全市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全市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水产)分别为:博兴县汇鑫源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博兴县佳海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的鲇(鲶)鱼、博兴县土里土气养殖家庭农场淡水养殖的凡纳滨对虾和罗非鱼、滨州海阔水产有限公司养殖的对虾和石斑鱼、山东省龙润水产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养殖的凡纳滨对虾和鲤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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