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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率先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任职谈话制度和审计结果反馈办法
市审计局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全覆盖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李伟伟通讯员巩清华报道)今年以来,市审计局创新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任职谈话制度和审计结果反馈办法,科学制订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任中审计比例达50%以上,实现审计对象全覆盖。
  建立审计对象数据库,实现审计对象全覆盖
  在摸清审计对象底数基础上,市审计局根据市级一级预算单位、乡镇(办)、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特点、支出规模等实施科学分类管理,建立审计对象数据库。根据部门类别及组织部门意见,科学制订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确保审计范围内的主要领导干部五年轮审一遍,任中审计比例占50%以上。加大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以及职务行为影响大的党政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针对我市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改革、组建改建8大企业集团情况,将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实现审计对象全覆盖。
  创新经济责任任职谈话制度,前移审计监督关口
  2021年,我市制定出台了《滨州市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任职谈话办法》,在全省率先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任职谈话制度。今年10月,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纪委监委、组织部、审计局对7-9月新任职的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履行经济责任第一次集体任职谈话。主要从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防止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的发生;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制定科学规划政策措施;加强国有企业的风险防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等7个方面应履行的经济责任事项进行了谈话。通过任职谈话,前移审计监督关口,上好履职第一课,让领导干部上任就明确任职期间应该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效果,严禁及防止违纪违规的问题发生,达到“治已病、防未病”作用。《谈话办法》的实行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推行审计结果反馈,督促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2021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办法》。《办法》规定审计结果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滨州市审计局要向被审计领导干部、被审计单位反馈。办法对反馈程序、反馈内容、反馈记录、反馈落实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主要反馈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包括客观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审计建议,对审计整改提出要求;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当面送交重要问题责任清单,进行专项提醒谈话等。该《办法》的实行,更好地促进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严格履行经济责任、被审计单位及时落实审计结果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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