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对预案编制、审批与衔接、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宣传和培训等内容进行说明;强化预案制定修订工作,规定生效时间等内容。
据悉,2009年11月20日,市政府曾印发《滨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滨政发〔2009〕71号),对风险防范和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应对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2015年8月25日,市政府办公室又印发《关于印发滨州市处置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工作程序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应急预警、启动响应、情况研判、先期处置、决策部署、救援与处置、善后工作等工作程序。然而,随着近年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面临的新要求、新情况、新问题,原预案已不能适应工作需要,亟须修订。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今年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滨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在充分分析研究、征求吸纳各方意见、权威专家论证把关的基础上,最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