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讯(通讯员尹晓宁报道)为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对涉诉困难群众的解危济困作用,12月16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向生活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34名申请人发放救助金41.22万元。
申请人中,有的因交通事故或者刑事案件,家庭遭遇重创,家中仅剩年迈老人和孩子;有的因为民事侵权造成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陷入急迫困难。滨州中院本着应救尽救的原则,及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向34位申请人分别发放7000元到40000元不等的司法救助金,让群众温暖过冬。
近年来,滨州中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高度重视民生司法保障,建立了规范有序的司法救助体系,为帮助涉诉群众摆脱困境发挥了积极作用,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好评。这是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以来第二批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
下一步,滨州中院将继续创新完善司法救助机制,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发挥联动救助效能,全面提升司法救助工作效率和效果,确保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在严格遵循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和程序的同时,更加关注申请人现实困难,因人施策、因案施策,努力帮助困难当事人渡过难关。